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表示,2018年将开展第一轮环保督察“回头看”,针对一些地区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督察。同时研究完善有关中央环保督察的规定、制度,推动督察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此外,今年各省将建立环保督察机制,实现对所有地级市环保督察的全覆盖。
2018年2月份,首批接受中央环保督察的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等8省(区)公布了整改落实情况。截至2017年底,8省(区)督察整改方案明确的48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316项,其余165项正在推进中。
2016年7月至8月,首批中央环保督察组对以上8省(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6年11月完成督察反馈。督察组认为,8省(区)督察整改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机动式、点穴式督察,始终保持督察压力,压实整改责任,不达目的决不松手。
李干杰说,中央开展环保督察以后,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在相关的一些工作领域建章立制。“我们统计了一下大概有330多份,平均每个省份10多份。同时,各地还按照中央的模式建立起省以下的环保督察机制。到目前为止,已经有26个省份建立并且实施了省级环保督察,就是国家督省、省督市县,也见到了很好的实效。”
中央环保督察开展两年多来,收到很好成效。但也出现一些地方因为督察而直接对企业进行“一刀切”现象。对此,李干杰说,将来不仅要及时纠偏,并且要严厉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严查一起。要坚决遏制“平常不作为、到时乱作为”的风气。对于环保督察是否会“一阵风”,李干杰说,请大家放心,我们一定会坚持和发展下去。
针对下一阶段的工作方向,李干杰表示,正在考虑如何把今年及后期的中央环保督察继续开展好、发展好。2018年将开展几项工作:第一,准备开展第一轮环保督察的“回头看”;第二,结合“回头看”,还要针对一些地区、一些省份突出的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督察;第三,研究完善有关中央环保督察的相关规定、制度,推动环保督察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第四,加强对省一级开展环保督察的指导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