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18-2022年)》的目标是:
通过实施覆盖全国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掌握到县级行政区域的年度水土流失面积、分布、强度和动态变化,为水土保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生态文明评价考核、生态安全预警、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以及国家水土保持和生态文明宏观决策等提供支撑和依据。
规划任务:一是对23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17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开展动态监测,涉及1091个县,县域面积499.8万平方公里。二是选取不同侵蚀类型区的115个典型监测点开展水土流失定位观测。三是根据国家级重点防治区和省级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成果,结合监测点观测数据等资料,开展全国水土流失年度消长情况分析评价。四是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数据整(汇)编。五是加强监测成果与信息应用,编制年度水土保持公报。
《国家水土保持监管规划(2018-2020年)》的目标是:
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技术实现部管生产建设项目和重点区域信息化监管全覆盖,推动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信息化监管应用,提高水土保持重要监测点自动化水平,全面提升水土保持监管现代化水平和能力,为防治水土流失、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规划任务:一是对26.86万平方公里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域和418个部管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天地一体化”监管,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对134个在建和48个竣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治理项目开展“图斑精细化”监管,准确掌握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进度、措施数量和实施效果。三是完成48个水土保持重要监测点升级改造,提升自动化观测和信息传输能力。四是开展水土保持数据库更新、系统运行维护、监管设备配置、信息化技术培训等监管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