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行业监管涉及能源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和重大项目的执行情况、取消和下放的能源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监管、油气管网公平开放、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工作,对贯彻绿色能源发展理念,推动整个能源行业健康发展和现代化能源体系科学构建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2017年,甘肃能源监管办以19大精神为引领,认真执行国家能源局和甘肃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发挥能源行业监管在推动能源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政策,推进幸福美好新甘肃建设伟大征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以扶贫攻坚为切入点,推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深入推进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持续监管工作,将甘肃省光伏扶贫项目持续监管确定为2017年重点问题监管之一,采取系列举措,加强项目带动和产业扶持力度:对通渭县弃风率5%以下项目,请示国家能源局调整风电开发预警管理,按核准权限核准建设;协调电网公司优先办理电网接入系统评审和接网手续;采取就地消纳、优先平衡方式,降低弃风率;发挥行业监管专业优势,研究制约光伏扶贫政策发挥效益的核心问题,积极探索推进“飞地”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模式;选取国家能源局对口帮扶的通渭、清水县为样本,积极开展光伏扶贫项目保障机制建设课题研究,不断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将国家能源局决策部署与甘肃省经济社会发展有机融合,与甘肃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甘肃省扶贫办、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单位相关部门密切沟通,建立起良好高效的合作机制。多措并举,一方面推动国家光伏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另一方面科学引导光伏产业合理布局和产能消纳,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二、以优化产能为着力点,推动过剩产能化解和节能减排
一是推动成品油质量升级。在参与国家能源局全国成品油质量升级监督检查甘肃调研组,对甘肃炼油企业、销售企业及相关管网企业进行实地调研检查,在系统掌握成品油质量升级工程改造、汽柴油市场供需、国Ⅴ标准油品供应保障方等方面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要求,及时跟踪省内炼油企业成品油升级改造进度,督促省内3家炼油企业按国家要求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同时停止省内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确保成品油质量升级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煤炭去产能和节能减排监管。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联合开展的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及运行专项督查要求,系统掌握燃煤自备电厂规划、建设、运行、节能减排等方面情况,定期参加甘肃省环保设施达标季度评审会,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落实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工作要求。
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公室联合下发的《甘肃省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部署,排查甘肃省燃煤发电企业25家,机组60台,容量合计13893.5MW;约谈相关电力企业25家。全面梳理燃煤发电企业环保建设情况,对全省燃煤发电企业环保验收证明材料和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先期验收证明材料进行了收集分析,全面掌握了甘肃省燃煤发电项目环保建设情况,为加强环保改造力度,提高电力市场准入水平,发挥行业监管效能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以改革发展为指向,推动油气管网公平开放和电力市场改革
深入甘肃省主要油气企业生产、销售、财务、调度等部门和一线站场,查看生产工艺流程,了解甘肃省油气网管设施建设、运行、公平开放及企业生产经营、购销合同签订执行等情况,全面掌握甘肃省油气管网的总体情况和发展规划;加强天然气供需情况监测分析和数据报送,促进油气管网公平开放,提高管网设施利用效率。
贯彻落实电力体制改革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甘肃省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工作进度。积极协调甘肃省能源局,稳妥推进甘肃省试点项目的建设。对增量配电网试点项目的规划方案编制、评审和确认,项目业主确定、项目核准、组织协调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向纵深推进。针对业主选择面狭窄、公平开放力度不够、理解认识不统一等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加快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推进园区型售电侧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严格审发增量配电业务许可证(供电类)、严格市场准入,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作用,优化电力市场布局等监管建议。
2018年,甘肃能源监管办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能源行业监管工作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践行绿色理念、引领行业发展、促进产能优化、完善产业政策、力推扶贫攻坚上抓落实、促改革、出成效,全面提升行业监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