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18日获悉,《平凉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近日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明确,要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确保按期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市。到202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6%。
《方案》对进一步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完善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等具体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强化责任考核和监督检查、做好宣传引导,构建社会监督体系。到2020年,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为72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99万吨标准煤以内,能源消费年度平均增速控制在3.43%以内。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73万吨、0.23万吨、3.36万吨、4.11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0%、10%、4.5%和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