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山东省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会议上获悉,我市在全国首创将绿色建筑发展要求作为土地公开出让前置条件,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部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目标要求。截至目前,烟台70余栋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已纳入节能监测。
推广太阳能光热一体化
近年来,我市住建部门全面执行新建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建立市、县两级从设计到验收的监管闭合体系。重点把好设计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四个关口,建筑节能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图纸审查机构不予出具意见,确需变更的须经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双重认定后方可施工,确保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标准执行率分别达到100%和99%以上。目前,全市新开工建筑总面积884万平方米,竣工节能建筑面积666万平方米。
同时,新建及实施改造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实现主体工程与用能分项计量、节能监测系统“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已有70余栋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纳入监测范围。今年内通过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完成龙口行政中心和烟台二中东校2个项目、13.7万平方米的节能改造。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根据我市建筑节能“十三五”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建成区范围内100米以下的新建建筑全面推行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应用,推广地源热泵技术特别是海水源热泵建筑应用,鼓励开展建筑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空气能。目前,集中连片区7县市和海阳示范县组织完成示范项目206个、折算面积423万平方米,顿汉布什和蓝德空调2个产业化项目也都完成了示范任务。
我市今年共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0余万平方米,其中,太阳能光热一体化项目81个,地源热泵项目1个,空气源热泵项目1个,超额完成省厅160万平方米的任务指标。
高新区通过生态城市试点示范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市率先在全国将绿色建筑工作纳入了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范畴,对新出让地块提前设定绿色建筑发展要求,作为土地公开出让前置条件。目前,我市县城及以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全部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目标要求。
作为全国首批5个绿色建筑试点之一,高新区获评中德低碳生态城市试点示范,在全省亦属首例。同时,高新区和牟平区金山港滨海旅游商务区两个省级绿色示范城区,按照绿色、生态、低碳理念规划设计,集中连片发展绿色建筑,均已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今年,牟平区龙泉镇、蓬莱市刘家沟镇和海阳市辛安镇入选第二批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镇, 数量居全省之首。截至目前,我市有12个、120万平方米项目获得二星以上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超额完成省厅下达的100万平方米任务。
此外,海阳市香山和院小区获批今年省级绿色智慧住区,项目正在建设实施,去年获批的凤凰台智慧住区项目已基本改造完成,初步建立起“在线监管、网格巡查、群众共治”的三位一体管理模式,搭建了集便民服务、综合治理、物业管理等于一体的党群生活服务中心。建城丽都幼儿园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项目,9月份成功通过德国能源署、住建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领取到项目标识,北航科技园科研办公楼项目正在抓紧施工。
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52个、680万平方米;运行评价标识1个、13.2万平方米;累计推广绿色建筑项目233个、1984.5万平方米。全市现已发展新型墙材企业共252家,年可生产各类新型墙体材料21.44亿标块,占墙体材料总量的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