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碳排放权交易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节能环保类权益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日前,福建省物价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碳排放权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自2017年12月16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期满后根据市场交易量等情况再重新核定收费标准。
据介绍,碳排放权交易服务收费属重要专业服务(节能环保类权益交易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根据相关规定,按照交易规则向交易双方提供碳排放权交易服务并完成交易的,按以下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采用挂牌点选方式交易的,按成交金额的6‰向交易双方分别收取;采用协议转让、单向竞价和定价转让等其他方式交易的,按成交金额的4%向交易双方分别收取。单笔交易服务费不足10元的按10元向交易双方分别收取。规定的收费标准为上限标准,允许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