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光伏用地使用率,增加贫困村、贫困户收益,近日,阜南县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光伏扶贫产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全县494个相对集中光伏扶贫产业建设点为重点,着力规范光伏扶贫产业日常管理,打造一批“光伏+”产业扶贫基地。
在人员和费用管理上,由各乡镇从集中建设点周围就近择优聘请贫困户,签订劳动协议,承担查看光伏板状况、清扫粉尘、清除障碍、制止闲杂人员进入等日常维护工作。原则上,每个60千瓦光伏电站聘用1名维护人员,1兆瓦以上光伏电站聘用2—3名维护人员。集中建设点租地费用和维护人员费用从电站收益中解决。
在产业发展上,由各乡镇结合本地种养业发展实际,采取光伏建设土地返租的方式,引进企业、合作社或种养大户,发展种养殖业,提高光伏用地使用率,打造一批“光伏+”产业扶贫基地。土地返租租金和“光伏+”产业扶贫基地发展形成的集体资产增值,归村集体所用。县农委(林业局)、县畜牧局、县能源办等单位进行技术指导,确保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自2015年阜南县实施光伏扶贫产业以来,共完成161.92兆瓦建设任务。除5000个3千瓦试点户用光伏电站分散建在12个蒙洪洼乡镇群众屋顶之外,其余494个60千瓦以上的光伏电站,均采取相对集中建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