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国家能源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印发《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了全面推进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工作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自2017年至2020年,分三阶段进行实施。
根据《方案》,2017-2018年为第一阶段,完善现有相关规则条款,落实现行相关文件有关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公正公平;2018-2019年为第二阶段,要求探索建立电力中长期交易涉及的电力用户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2019-2020年为第三阶段,要配合现货交易试点,开展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建设。
与类似的政策文件不同,《方案》第一部分首先指出了完善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方案》回顾了自2006年发电厂辅助服务相关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的成果,并指出,近年来,由于清洁能源发展迅猛,电源结构、网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系统运行管理的复杂性大大增加,局部地区弃风、弃光、弃水、限核和系统调峰、供暖季电热矛盾等问题突出,现行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办法的部分内容已经难以适应实际需要。
在完善现有相关规则条款方面,《方案》提出,要实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项目全覆盖,实现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的发电机组全部纳入电力辅助服务管理范围,实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力度科学化,并按需扩大电力辅助服务提供主体。鼓励储能设备、需求侧资源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允许第三方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在建立电力中长期交易涉及的电力用户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分担共享机制的要求中,提出要“鼓励电力用户参与提供电力辅助服务,签订带负荷曲线的电力直接交易合同”。“这是该文件最重要的亮点。”有电力行业专家向记者表示。
“《方案》的一个重大进步,就是要求中长期合同需要带负荷曲线和平衡义务。”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袁家海向记者解释说,“这就划分了责任和义务,自然也就创造了对辅助服务的市场需求,从而为用户需求响应和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创造了条件。”
“有一点可以明确,《方案》会跟电力现货市场协同推进。”对于《方案》第三阶段工作任务,上述电力行业专家向记者表示,电力辅助服务补偿(市场)推进工作目前仍处在打基础的阶段。今年9月5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南方(以广东起步)、蒙西、浙江、山西、山东、福建、四川、甘肃等8个地区作为第一批试点,2018年底前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这与《方案》第三阶段工作的开展时间也较为一致。
“现货市场可以分为日前,日中和实时市场,而辅助服务是解决电力市场实时平衡的公共产品。是实时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袁家海说。
目前,《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暂行)》已实施一段时间,相关交易也在各试点地区有序开展,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已逐渐成为各方关注的下一个发展重点。有业内人士指出,电力辅助服务机制的完善是建设电力现货市场不可或缺的环节,只有协同推进,才能形成健全完整的电力现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