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强制性标准及重大政策要求,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监管,逐步完善工业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工信部下达给我省2017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任务共涉及183家生产企业(其中:钢铁16家、水泥121家、平板玻璃9家、建筑陶瓷企业15家、电机生产企业5家、电机使用企业4家、工业锅炉生产企业6家、工业锅炉使用企业5家、电解铝生产企业2家),我委于7-9月组织省节能监察中心和第三方技术支撑机构开展了全省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
11月8-11日,工信部节能司李力巡视员带领福建省节能监察中心相关专家一行6人,对我省2017年工业节能监察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等形式,对我省2017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组织实施、执法程序、结果处理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监察工作依法合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开展。
省经信委总工程师、党组成员陶红兵陪同督查组赴武钢开展现场核查,省经信委节能处王家斌处长向督查组汇报了我省2017年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情况,省节能监察中心汇报了节能监察组织实施和工作开展情况。督查组赴省节能监察中心查阅了我省开展节能专项监察的原始资料、核查报告、文件档案等,并先后赴武汉、黄石对武钢、湖北亚东水泥、湖北新冶钢、大冶尖峰水泥4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通过资料核查和现场抽查,督查组对我省节能专项监察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
李力巡视员指出,尽管湖北由于历史原因,经信系统未建立工业节能监察执法体系和队伍,基础薄弱,工作难度大,但湖北省经信委主动作为、敢于创新、真抓实干,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很好地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监察任务,取得了一些经验,值得肯定。一是密切配合。省经信委与省发改委、省节能监察中心密切配合,地方经信系统与省经信委、省节能监察中心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监察任务,这是湖北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的一大亮点。二是精心组织。湖北省经信委根据实际情况,联合省节能监察中心等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了省经信委组织协调、省节能监察中心组织实施、第三方机构技术支撑的联动机制。三是认真监察。在时间紧、任务重、种类多的情况下,湖北省经信委克服困难,认真履责,真抓实干,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方法科学,确保节能监察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全部按时高质地完成183家企业现场监察工作,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现场督促整改,提出整改措施。四是材料规范。对每个监察对象,建立一个档案,做到一企一档,资料齐全规范、数据真实可信、撰写报告水平专业,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五是廉洁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廉洁执法,强化节能监察人员在实施专项监察过程中的廉洁自律。省节能监察中心与参与核查的全体人员签订廉政承诺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规范执法行为,自觉接受监督,树立节能监察依法行政、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李力巡视员强调,通过对4家企业的现场核查,深刻感受到湖北企业重视节能工作,重视技术创新,重视节能技改和管理,为全省工业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树立了标杆,取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李力巡视员希望湖北进一步提升节能监察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节能减排,推动节能减排迈上新台阶,促进湖北工业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省经信委总工程师、党组成员陶红兵,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全程陪同和接受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