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比重超过50%
2017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旨在建设节能低碳、绿色生态、集约高效的建筑用能体系。《规划》提出,在过去五年绿色建筑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上,"十三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加强绿色节能建筑推广,主要任务包括:加快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及执行质量、全面推动绿色建筑发展量质齐升、稳步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水平、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以及积极推进农村建筑节能等方面工作。
到2020年,我国将实现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比重超过50%,绿色建材应用比重超过40%。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1亿平方米,全国城镇既有居住建筑中节能建筑所占比例超过60%。经济发达地区及重点发展区域农村建筑节能取得突破,采用节能措施比例超过10%。《规划》还提出,要积极开展财政、税收、金融、土地、规划、产业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创新。各地应因地制宜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放大资金使用效益,充分调动社会资金参与的积极性。引导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特许经营等方式投资、运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项目。
陕西: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将达50%
2017年1月,《陕西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出台,明确到2020年力争实现三大具体目标:在建筑能效提升上,城镇新建建筑设计和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分别达到100%和98%。设区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开始执行75%建筑节能标准;在绿色生态发展上,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建设被动式低能耗建筑20万平方米;在用能精细管理上,建立完善以能耗数据为核心的用能管理体系,有效建立能耗限额管理制度;城镇公共建筑能耗单位面积水平下降15%以上。为了确保5年目标如期实现,陕西省住建厅确立了提高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效能、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规模和水平、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进步与创新、发展应用绿色建材、加强公共建筑用能精细化管理、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产业支撑推动等7项任务。自3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建筑节能技术、产品与绿色建材认定制度;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推行违法违规行为公示制度,强化市场约束,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河北: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标准
近日,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城镇既有建筑中节能建筑占比超过50%,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全面执行75%节能设计标准,建设被动式低能耗建筑10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超过50%。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实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推动被动式低能耗建筑集中连片建设,条件成熟的率先实现区域规模化发展。鼓励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综合改造和绿色化改造,探索被动式低能耗节能改造。到2020年,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高20%,居住建筑单位面积平均采暖能耗比2015年预期下降15%,城镇公共建筑能耗降低5%。
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十三五”期间,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创建一批20万平方米以上,各县(市)创建一批10万平方米以上高星级绿色建筑品牌小区。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中二星级及以上项目比例超过80%。实施建筑全产业链绿色供给行动,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新型建材应用率达到80%,绿色建材应用率超过40%。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
2017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发布《广西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根据规划,广西将继续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规模化节能改造,计划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00万平方米,其中公共机构公共建筑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以上,5年内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争取实现累计节能约20万吨标准煤。十三五期间,广西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将以既有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改造为重点,坚持统筹安排、节能环保的原则,与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小区综合改造相结合同步实施。
湖北省:到2020年,新增节能建筑2.2亿平方米
2017年4月,《湖北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出台,预计到2020年,全省将新增节能建筑2.2亿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比2015年提升20%以上。"十三五〃期间,湖北省将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推动相结合,标准强制与政策引导相结合,过程监管与目标考核相结合,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使全省新增建筑节能能力367.5万吨标准煤。对城镇新建建筑,将全面执行湖北省低能耗居住建筑标准和国家现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通过试点示范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标准。对全省县以上城区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将逐步强制推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既有公共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实施节能改造。《规划》还提出,将实施"能效领跑者"计划,支持"一主两副"城市率先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建成一批示范工程。《规划》鼓励,在农村地区实施《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开展农村公益性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工作,鼓励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
山东省:新增绿色建筑两亿平方米以上
2016年8月,《山东省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出台,明确"十三五"期间,山东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新增绿色建筑两亿平方米以上,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新建城区全部按照绿色生态城区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创建省级绿色生态示范城镇20个以上。《规划》还对绿色施工和绿色建材提出要求。自2017年起,山东省内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机关办公建筑、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全部按绿色施工方式建造。到"十三五"末,60%以上的城镇新建建筑和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实施绿色施工,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40%,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0%。为确保《规划》实施效果,山东省将配套出台《山东省绿色建筑管理办法》《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意见》等文件,将绿色建筑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依法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同时,强化市场机制作用,健全包括法规、行政、财政、金融、技术标准等政策及技术工具在内的支撑体系。严格考核监督,健全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全过程监管体系,构建和完善失信惩戒和淘汰清出机制,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合规经营。
福建省:到2020年,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
2016年5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福建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十三五”规划》,明确到2020年,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100%,新增绿色建筑面积1.5亿m?,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0万m?,节约标准煤800万吨。具体目标为:1.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新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全面执行新颁布的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七条措施;总结"十二五"示范经验,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2.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和评价标准,实现低星普及化、高星示范化。到2020年,全省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增绿色建筑1.5亿m2。3.培育绿色节能产业。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进厦门创建国家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推动福州、泉州成为国家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推广建筑节能产品和绿色建材,促进节能门窗、节能墙体材料、光伏发电、太阳能热水器、LED照明等绿色产业发展。4.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到2020年,基本形成满足BIM技术应用的配套政策、标准和市场环境,主要设计、施工、咨询服务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具备BIM技术应用能力。
贵州省: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
2016年7月,《贵州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规划》正式"出炉"。未来五年,将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使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到50%,力争五年后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执行率达98%,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达50%,建筑领域实现节约标准煤240万吨。根据规划,到"十三五"期末,贵阳市、安顺市、遵义市、贵安新区主城区居住建筑实现节能50%到节能65%的转变;鼓励其他州、市、县建筑按高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强制性节能标准逐步向乡镇推进。同时,政府投资建筑、保障性住房、城市综合体、大型公共建筑及2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长沙市:绿色建筑开工面积占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将达50%以上
2016年12月,《长沙市"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出台。根据规划,长沙将继续推进建筑节能改造,重点结合旧城改造和社区综合整治,实施规模化节能改造,计划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长沙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重点放在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方面,积极培育建筑节能产业。到2020年末,长沙市区绿色建筑开工面积占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将达50%以上。同时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领域规模化应用,12层以下(含12层)的居住建筑强制推广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的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根据项目情况,合理选择包括太阳能光热、光伏、地源热泵等在内的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应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