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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六年免检下月试行 需申领合格标志

2014-08-22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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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做出全面部署。其中,节能环保服务成为加快发展的重点。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做出全面部署。其中,节能环保服务成为加快发展的重点。

  节能环保服务业成发展重点

  《指导意见》提出了以鼓励企业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推进工业制造现代化及加快生产制造与信息技术服务融合为导向,加快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进一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根据《指导意见》,节能环保服务方面明确以下重点:大力发展节能减排投融资、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工程咨询、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节能评估等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体系。

  业内人士表示,《指导意见》将推动健全节能环保法规和标准体系,增强节能环保指标的刚性约束,严格落实奖惩措施。规范引导建材、冶金、能源企业协同开展城市及产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建立交易市场。鼓励结合改善环境质量和治理污染的需要,开展环保服务活动。发展系统设计、成套设备、工程施工、调试运行和维护管理等环保服务总承包。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依托自身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开展专业化节能环保服务。

  与此同时,《指导意见》还明确了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建设“一站式”合同能源管理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探索节能量市场化交易。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废弃物逆向物流交易平台。积极发展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建立再制造旧件回收、产品营销、溯源等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提出加快发展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服务,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

  国泰君安分析认为,国内市场对节能环保生产性服务业尚处初级认知阶段,蕴藏巨大的产业发展空间。《指导意见》透露出两点:一是第三方节能环保服务的客户将由政府率先担当,未来客户市场将更多面向企业;二是资源循环利用将成为节能环保产业新增长点。

  技术和服务两手都要抓

  节能环保服务业涵盖节能环保技术服务、节能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环保设施运营管理、节能环保贸易与金融服务等众多门类,是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数据显示,目前欧美国家节能环保服务业已占整个节能环保产业的50%以上,而国内所占比重低于20%。工信部此前公布的《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也已明确,节能环保服务业是面向工业生产必须加快发展的五大生产性服务业之一。

  去年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提出了近三年发展目标,包括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15%以上,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

  一位节能服务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节能环保产业要发展,技术和服务两手都要抓。目前,对节能环保技术关注较多,相比之下,对其服务的属性关注度不够。

  此前,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副司长胥树凡表示,环保产业主要包括技术、服务和资本三大市场。其中,环境服务业未来将成为引导环境技术和环境资本市场发展的动力,进而改变环保产业的发展模式。环境服务业的发展,将有助于改变政府投资方式,提高投资效益,充分发挥民营资本在环保产业的活力和作用。

  环保部相关人士表示,服务市场为技术产品市场提供了真正的推动力,只有在实际应用中,技术才能得到根本进步。因此,今后一个时期,推动环保服务业发展,将是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重点,用环境服务业的发展来带动环境装备制造业的发展,从而提升环保产业的整体水平。

  离不开政策驱动

  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从近期国家发布的一系列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来看,节能环保产业已经不仅仅局限于降低社会能耗,为环境保护提供支撑,而是已经成为扩内需、稳增长、调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成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经济增长点。

  政策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有直接、有效的推动作用已成业内共识。“节能环保产业属于典型的政策拉动和法规驱动型产业,所以产业发展既要突出市场导向,又要加强政府引导,驱动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市场。”一家已上市的环保服务企业负责人表示。

  业内建议,充分发挥市场规律作用并提供适当的行政手段引导产业发展,通过加大政策推力,释放节能环保产品、设备、服务的消费和投资需求,以形成对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有力拉动。

  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透露,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财税、金融等政策;同时将继续加快环境改革制度的建设。

  据悉,有关方面正在筹划建立以投融资、工程设计、运营管理、技术咨询和人才培训为主的环保产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的第三方治理,探索PPP(公私合营)模式。

  《指导意见》也要求,要着力从深化改革开放、完善财税政策、强化金融创新、有效供给土地、健全价格机制和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为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最大限度地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

昨天,北京晨报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9月1日起,本市将试行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9月1日前已到检验有效期但逾期未参检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

需申领检验合格标志
 
自9月1日起,本市试行注册登记6年以内非营运轿车和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予上线检验政策。交管部门介绍,适用此次免检政策的车型范围包括:非营运大型、小型、微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此项措施中所述的“非营运”不包含: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营转非、出租转非。

交管部门介绍,上述车辆到达规定的每2年定期检验时,车主或代理人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车船税缴税或免税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并将涉及车辆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处理完毕后,直接到本市公安交管部门车管所、车管分所、车管站、执法站等60个办理窗口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全市机动车检测场不再办理此项业务,车主无需再到检测场上线检测尾气排放。

也就是说,对免检车辆免除的是车辆上线检测,机动车可以不用开到车管所等处进行检测,但免检车辆的车主每2年仍须到检验标志申领点领取检验标志。

9月前到期仍需年检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6年内免检政策是从9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到检验有效期但逾期未参检的车辆不能享受免检政策,仍需要按原规定到检验机构参加检验。

交管部门特别提醒,严禁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车主按要求须书面承诺不非法改装车辆,对发现的车辆违法改装、逾期未检验、不按规定粘贴检验合格标志及尾气排放不达标等情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联合环保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进行查处。

交管部门不断推出检车服务新措施。一是扩大新车上牌免检范围,对所有新出厂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全部免予安全技术检验。但出厂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者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仍应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二是深化机动车预约检验工作。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一步完善“网上预约验车”服务平台,扩大预约车型、增设服务网点,并推出“北京交警”微信预约验车服务,实现预约验车多渠道,优质服务不打折。

■车辆免检次数和不能享受免检政策的六种情形:

车型范围 注册登记日期 享受免检次数

符合6年内免检政策的情形 非营运大型、小型、微型轿车;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使用性质不包含:警用、消防、救护、工程救险、营转非、出租转非 2012年9月1日以后 2次

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 1次

不符合6年内免检政策的情形 1.车辆在2010年8月31日(含)前注册登记。

2.属于《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规定的“面包车”。

3.行驶证记载的核定载客人数为7人或7人以上。

4.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5.距车辆出厂日期超过4年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6.车辆曾经作为营运车使用。
 
关键词: 私家车 免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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