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中央财政加大年度支持力度,并将贫困县纳入《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的重点整治区域,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贫困县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
今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三个扶贫日。国家高度重视扶贫脱贫工作,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和模式,不断加大扶贫攻坚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均对扶贫工作作出部署。
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对包括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在内的有关涉农资金使用提出了具体意见,创新了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赋予了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更多的自主权。我国贫困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如何?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在贫困县脱贫攻坚战略中如何精准发力?这些已成为各方关注的重点问题。
近年来,农村环保“以奖促治”政策不断深化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3年底,中央财政共安排农村环保专项资金195亿元,支持全国2100多个县(市、区)、4.6万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整治率为7.8%,8700多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
根据初步统计情况,截至2013年底,在全国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贫困县”)中,已支持495个县、7800个村庄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整治率为5.5%,1400多万农村人口直接受益。
尽管“以奖促治”政策实施之初已将贫困县纳入重点整治区域,但从整治现状看,贫困县整治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两个百分点,与江苏、宁夏等全省全覆盖试点省份整治水平相比较差距更大。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从国家层面看,“以奖促治”政策尚处于试点示范阶段,优先选取领导班子强、工作基础好、环境问题突出的地方开展试点示范,通过摸索前行、积累经验等环节,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二是从贫困县层面看,贫穷落后是其最突出的问题,环境问题尚未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且对“以奖促治”项目建设设施的后期运行维护保障能力较弱,在试点示范阶段不宜大范围开展整治。
“以奖促治”政策实施9年来,在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引导和撬动下,有效带动了地方和社会各界积极性。不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投入力度,有效改善了项目实施地区的农村环境状况。
面对新时期国家精准脱贫战略新要求、新形势,对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助力国家精准脱贫战略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大对贫困县的倾斜支持力度。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平均率仅为7.8%,贫困县整治水平更低,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农村人居环境要求差距仍较大。建议中央财政加大年度支持力度,并将贫困县纳入《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的重点整治区域,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进一步向贫困县倾斜,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
二是完善《中央农村节能减排资金管理办法》相关制度。建议取消限制农村节能减排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充分授权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农村节能减排资金,充分认定贫困县制定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具体办法。
三是结合特色产业发展乡村生态旅游业。围绕贫困县特色产业脱贫项目,结合当地自然生态、红色旅游等资源优势,加大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等治理力度,打造具有知名度、影响力的乡村生态旅游和红色旅游品牌,带动更多的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四是结合易地搬迁工程改善人居环境。国家对居住在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议结合贫困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加大迁移地点村庄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完善新居民点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五是优先支持贫困县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2014年以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部门统筹包括农村环境保护等现有专项资金,集中支持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有力推动了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下一步,建议中央财政优先支持贫困县地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提高单个贫困村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完善传统村落有关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帮扶贫困村发展传统村落旅游等产业。
六是开展定点扶贫示范工程。继续支持环境保护部定点扶贫地区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坚持整县推进方式,力争到2017年底前,实现河北围场、隆化两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覆盖,探索贫困地区整县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有效模式,为其他贫困县积累经验。
作者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王波 王夏晖 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