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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清云:中国建设绿色金融的试验与问题

2016-10-24    来源:江清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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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作者:江清云上海高校智库—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国际经贸治理中心研究员上海对外经贸大学WTO研究教育学院副教授G2

作者:江清云

上海高校智库—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上海国际经贸治理中心研究员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WTO研究教育学院副教授

G20的绿色金融提议

2016年9月,在杭州举行的G20峰会上,绿色金融和气候变化等都作为重要议题提上日程。绿色金融是各国领导人讨论的第一个关键议题,因为该议题全面反映了发展环境友好型可持续社会的目标,同时,通过增加绿色投资融资,有益于解决绿色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中存在的问题。

峰会公报强调,“增强金融系统能力,动员私有资本进入绿色投资”。该目的与WTO贸易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相一致,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提升私人投资和环境保护的宗旨相符合。

然而,建立绿色金融体系面临诸多挑战。从全球化治理来看,主要任务是找出绿色金融发展的重点难题,继而分析和寻找解决方案,增强金融系统的能力,以动员私人资本基于国际经验和最佳实践,参与到绿色投资之中。一个健全的金融体系的目标在于推动全球经济向绿色经济转型。作为全球领先的制造业和贸易大国,中国在资源和环境问题上面临日益沉重的压力,向绿色经济转型在现阶段至关重要。发展绿色金融,为私人投资建立激励机制,将激发创造绿色科技的潜力,而这又将帮助经济实现结构性转型,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

德国模式

绿色金融在西方国家已经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发展,其中最典型的是德国模式。德国政府和社会都致力于发展绿色金融。例如,德国在1974年就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生态银行,开展自然和环境领域的信贷业务,为重点环境项目提供软贷款。而一般的银行通常不愿为此类项目提供贷款。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也由传统的信贷业务转向推广绿色信贷产品。与其他银行不同,生态银行会全面考虑以下因素,如融资活动对生态环境可能会产生的影响,潜在成本与生态环境相关获益,投资和融资决策中的风险与获利等,通过调配经济资源来推动经济、生态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在“赤道原则”指导下,德国政府和银行通力合作,推动发展一系列绿色信贷产品,包括为环境保护和能源保护项目提供低利率贷款,通过发挥金融机构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实现绿色信贷,调整金融杠杆。因此,绿色信贷已成为控制污染和保护环境的一个重要的经济手段。德国政府支持这项关于银行业的国家政策。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主要出售绿色信贷产品。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的融资,政府有责任为绿色信贷产品出资和融资。德国复兴信贷银行估计了利润率和最优惠利率,将基金发展成长期低利率的金融产品,并售卖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再来支持终端用户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为那些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项目提供优惠的利率和贷款。银行数据显示,2013年贷款总额为725亿欧元(折合807亿美元),其中278亿欧元用在了环境保护的项目融资上,占总投资额的38.34%。在环境保护上的投资额已经比2008年增长了4.79倍。世界上金额最大的绿色债券在2014年发行,达到了15亿欧元。

从德国信贷银行对金融产品的引入中可以看出,政府并没有干预从筹措资本到后期售卖的任一环节。政府主要为利息支付提供补贴,并通过贴现率设立相关的管理措施。这种透明、公开的信贷机制保证了公正、透明、高效地在投标过程中使用基金。最终,申请政府补贴贷款的能源保护项目会被德国地方政府或被高一级的环境保护部门审核通过。

中国试验

通过学习西方国家的经验,推动金融创新,中国的绿色金融也发展迅速。2007年7月,中国官方通过了绿色信贷政策,通过各类贷款、利率、本息和等手段,支持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的项目和企业。而那些违反环境能源保护法律法规的项目或企业,将会被禁止或延迟贷款,甚至被要求还贷或处以罚金。如果借款方不愿或不能遵守“赤道原则”提出的社会或环境政策,银行将拒绝为其项目提供贷款。兴业银行是中国第一家推行“赤道原则”的银行,成为国内银行业在该领域的领头羊,带动了绿色金融创新,成效显著。

值得一提的是,绿色金融最近一两年在中国发展得很快。2016年前7个月,国内发行的绿色证券已经达到1200亿,占全球当期绿色信贷总额的40%。中央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与气候组织在2016年9月2日颁布了一项气候债券指数。除了政府的推动,公众参与同样很重要。“蚂蚁金服”设立了一个私人账户,这是全球最大的碳平台。同时它启动了“蚂蚁森林”项目,并与其他国家的网络金融企业合作,建立了金融科技企业的绿色金融联盟,促进了绿色金融的创新发展。

中国问题

虽然中国早在2007年就启动了绿色信贷项目,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建设开展还是相对较晚。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首次提出建设中国绿色金融体系。“十三五”计划同样明确强调建设绿色金融体系。2016年8月31日,在G20峰会召开前,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在内的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上述发文都体现了中国政府对该项事业的大力支持。目前,在笔者看来,建设国内绿色金融体系仍存在一些问题。

第一,中国致力于推进“至上而下”的模式,这为透明度和强制力的实现带来一些困难。建设绿色金融体系的目标是,鼓励企业在投资过程中考虑环境因素,以使得环境保护与投资直接挂钩。这与传统投资不同。现阶段对企业投资的调查,主要依法将重点放在“污染禁行”上。频繁叫停大项目,区域管制,水域限制等等都是保护环境的措施。

对企业而言,以往的融资信贷调查只要求提供环境信息,因此显然无法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当前地方政府在节能减排上的绩效评估手段和环境保护措施仍停留在禁防污染上。此外,环境保护政策难以实施。发布环境侵害信息时,没有透明机制和地方保护。从发展绿色金融的角度来看,金融机构缺乏环境保护的专业知识,他们要获取相关信息的成本也很高。因此,是否要通过企业的绿色信贷项目,将依赖于当地环保机构的专业评估。

第二,中国的银行在设计绿色金融产品方面还有所欠缺。目前,从各大银行网站上可以看出,中国的银行绿色融资产品和服务项目还十分有限,只有兴业银行启动了“环境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仅仅针对能源服务企业。相反,在服务对象上,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既有个人客户,也有企业客户,不论是建设还是扩张,洁地或是公共基础设施维修,只要申请人符合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要求,银行都会给予绿色信贷的支持。此外,银行也会审核符合环保要求的国际融资项目。

第三,大规模的私人投资应向绿色经济转型。因为生态环境修复和管理耗资巨大,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都难以满足其迫切需要。所以,绿色金融的发展离不开社会资本的参与,尤其是国内外私人投资。

第四,落实国际标准仍需改进。目前,“赤道原则”已经成为国际重要的银行融资项目的一项新标准,覆盖了新兴经济体内70%的国际贷款项目。而在中国,兴业银行是唯一一家吸收“赤道原则”的银行,这一局面亟待改善。

在我国,发展绿色金融对于调整经济结构、缓解环境压力等都有重要意义。然而,实践中,解决长期融资问题应是发展绿色金融的第一要务。鉴于融资需求巨大,绿色经济增长模式同样需要社会资本的参与。但是环保事业回报率低,所以发展绿色事业需要更多的政府支持。政府可以通过相关法律、政策和制度安排来鼓励绿色金融的发展。政府应当通过一系列法律、政策等,为绿色投资项目提供利率折扣和优惠税率。这将使得绿色事业基金能够利用政策优势,向公众公开、透明地筹措资金,以此鼓励和吸引私人资本和绿色事业基金更多的参与。

 
关键词: 绿色金融 试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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