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五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包括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国四标准,及混合动力电动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等。
环保部公布的资料显示,我国摩托车行业产量增长迅速,截至2015年底,摩托车保有量达9514万辆。据测算,2015年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量占全国机动车排放量的比例为:一氧化碳(CO)占12.7%,碳氢化合物(HC)占13.5%,氮氧化物(NOx)占1.6%。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介绍,为有效控制摩托车污染,促进相关行业技术进步和结构优化,环境保护部制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国四标准。与现行标准相比,主要修订了五个方面的内容:扩大标准适用范围,新增柴油三轮摩托车的排放控制要求;新增污染物项目,对柴油三轮摩托车新增了颗粒物的控制要求;污染物限值进一步加严;进一步提升了排放控制耐久性要求;提出更加完善的环保管理和技术要求。
环保部要求,自2019年7月1日起,所有新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应满足新标准要求。邹首民认为,以国四标准实施3年估算,这期间新生产的全部摩托车在其整个使用寿命内将比实施国三标准减少CO排放约650万吨、HC排放约200万吨、NOx排放约3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