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发布《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及“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各区县、重点涉及部门均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市管重点用能单位仅1户未完成节能目标任务。
通报中指出,“十二五”期间,各区县、各重点涉能部门、市管重点用能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绿色发展,落实目标责任,强化推进措施,推升工作效果,全面完成了各项节能目标任务。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我市加大结构调整力度,积极构建节约型产业发展体系,共对3300余个投资项目进行了节能评估和审查,其中2015年评估审查投资项目800余个,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还加大燃煤总量控制,逐步推进重点能耗排放企业节能减排,出台《全市316户重点能耗排放企业节能减排推进方案(2014-2015)》,制定七大高耗能行业和重点区域综合治理方案,共实施节能减排改造措施626项,超额完成全年削减燃煤任务。
同时,“十二五”期间,我市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炉窑节能改造、系统节能改造和太阳能热力系统改造等节能改造项目508个,总投资681亿元,实现节能量370万吨标准煤。通过举办培训班、借助网络平台等形式推广了140项节能技术,涉及建材、化工、机械、机电等9个行业,使得工程节能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此外,重点领域节能深入推进,制定印发了《淄博市百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方案》。全市116家企业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14家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促进了全市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建筑节能方面,超额完成绿色建筑推广、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建设,以及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及节能改造任务。而在交通运输领域,全市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营运车辆达到9679台。公共机构节能得以强化,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等各类活动,全社会参与节能意识普遍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