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湖南湘潭市住建局专题部署贫困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督促仍未启动和需巩固治理的65个省级贫困村,按照有设施设备、有成熟技术、有保洁队伍、有监管制度、有资金保障的“五有”标准落实到位。
湘潭市共有65个省定贫困村,其中湘潭县28个,湘乡市28个,韶山市9个。按照省住建厅要求,我市于2015年启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行动,完成了200个基础较好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任务,其中包括省定贫困村13个(湘潭县4个、韶山市9个)。目前,我市仍有52个省定贫困村仍未启动这项工作,已启动的13个省定贫困村需进一步巩固。
“两年时间,这65个省定贫困村需按照‘五有’标准实现‘环境较为整洁’的目标。”市住建局新城办负责人介绍,尤其在设施设备方面,65个贫困村将着重推进生活垃圾终端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垃圾转运站、垃圾收集站、垃圾收集点建设,各类型垃圾运输车辆,各镇区、村委会、自然村钩臂箱、公用垃圾桶等设备均需配备到位,让再生资源、有害有毒垃圾的收集体系建设基本符合要求,也让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在生活垃圾治理技术方面,各贫困村需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收集、转运和处理技术模式,垃圾就地分类减量和资源回收后,外运处理类垃圾需采用终端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确保处理工艺不存在严重的二次污染,基本无露天焚烧和无防渗堆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