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民的房子将更“绿色”。在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的《宁德市2016年节能(循环经济)工作计划》中提出,将在全市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市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10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
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据了解,所谓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工作计划中提出,将加强重点领域节能。其中包括,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在全市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市财政性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项目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加强工业节能,推进电力、冶金、铸造、造纸、合成革等重点行业节能,推进10家重点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体系;督促重点企业按照国标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健全能源消费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依法按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此外,将继续推广高速公路不停车自动交费系统,实现ETC车道覆盖率100%。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继续推广清洁能源、新能源在道路运输和公共交通上的应用。
新建高耗能项目能效
未达先进水平不予审批
为实现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率达到省下达的“十三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序时进度的年度目标,宁德市还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实施项目能评制度,对拟新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将认真审核,新建高耗能项目能效水平未达到国内行业先进水平的一律不予能评审批。
进一步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第三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高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同时,宁德市将推进重点行业对标。根据全省行业结构调整部署要求,对照工业能效指南,在钢铁、造纸、合成革等行业开展能效对标,并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对单位产品能耗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电价按0.2元/千瓦时加价征收;对单位产品能耗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内的,电价按0.05元/千瓦时加价征收;企业在两年内整改达标的,累计加价征收部分予以全额返还;对淘汰类、限制类装备用电量电价分别按0.3元/千瓦时、0.1元/千瓦时加价征收。
实施20项节能重点工程项目
实现节能量2万吨标煤以上
宁德市还将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实施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等节能重点工程项目20项,争取实现节能量2万吨标煤以上。推进工业企业两化深度融合,加快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积极推进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和电机能效提升工程,加快淘汰落后锅炉、电机,实施改造工程,提升锅炉、电机能效水平。
此外,宁德市将发展循环经济,选择基础条件好、代表性强的工业园区,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园区基础设施、物流设施、信息服务设施的共享,深化园区循环化改造,继续推动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园区、企业建设,实现企业间副产物交换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和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加大用能单位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监察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用能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