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环保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印发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省所有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电厂力争实现超低排放,新建燃煤发电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并加快现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步伐,力争在2018年前基本完成。
《方案》明确,各地和电力集团分公司要充分考虑电力区域分布、电网调度等因素编制改造计划方案,各发电企业要按照落实项目和资金,积极采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确保改造工程按期建成并稳定运行。电网公司要统筹协调区域电力调度,有序安排机组停机检修,制定并落实有序用电方案,保障电力企业按期完成环保和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