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企业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制定《云南省2016年节能监察工作方案》。
一、监察对象
(一)监察企业:对我省水泥、电石、铁合金、电解铝、钢铁和平板玻璃五个高耗能行业的94户重点用能企业进行现场节能监察。其中:昆明市19家、曲靖市13家、昭通市6家、玉溪市9家、保山市5家、楚雄州2家、红河州7家、文山州5家、普洱市6家、大理州4家、德宏州3家、怒江州2家、临沧市7家、迪庆州1家、丽江市2家、西双版纳3家(详见附件1)。
(二)复查企业。对2015年节能监察中单位产品能耗指标超标的13户重点用能企业责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节能监察。其中:昆明市4家、玉溪市3家、红河州4家、普洱市1家、大理州1家(详见附件2)。
二、监察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云南省节约能源条例》、《云南省节能监察办法》。
(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电石、铁合金行业能耗限额标准贯彻实施方案》(工信部联节〔2014〕78号)、《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0号)、《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关于组织实施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226号)、《关于印发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5〕269号)、《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等。
(三)能耗限额标准
《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12);
《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6-2008);
《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1-2008);
《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3-2008);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07);
《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0-2008);
《云南省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及计算方法(试行)第一批、第二批》等相关标准。
三、监察内容
(一)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
(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执行情况;
(四)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
(五)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岗位设立情况;
(六)能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七)节能监察责令整改落实情况。
四、监察方式
本次节能监察将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采取现场听取汇报、核查资料和现场监察的方式进行。
五、监察时间
本次现场节能监察的时间安排在2016年6月1日~8月30日,每家企业的具体监察时间由各节能监察机构与相关州(市)工信委、企业协商确定。
六、工作安排
(一)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负责完成保山市、德宏州、迪庆州、怒江州、玉溪市、昭通市的29户重点用能企业的现场节能监察和复查工作(详见附件3)。
请保山市、德宏州、迪庆州、怒江州、玉溪市、昭通市工信委协助省节能监察中心做好本地区相关企业的节能监察工作,并将本方案转发有关企业,协调安排相关企业的具体节能监察时间,并于2016年5月31日前,将州(市)工信委、被监察企业配合节能监察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到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
(二)昆明市、曲靖市、红河州、楚雄州、大理州、文山州、临沧市、普洱市、丽江市、西双版纳州节能监察支队(中心)负责完成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用能企业的现场节能监察和复查工作(监察企业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各州(市)节能监察机构要及时与当地州(市)工信委协商,制定2016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通知被监察企业做好节能监察配合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本州(市)2016年的节能监察报告汇总报送省节能监察中心。相关节能监察资料应留存三年以上,以备复查。
(三)为进一步提高我省节能监察的能力和水平,规范节能执法程序,圆满完成本次节能监察任务,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将于2016年5月23日~25日在昆明经贸宾馆举办《2016年云南省节能监察工作培训班》,请有关州(市)工信委及节能监察机构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请于2016年5月18日前登陆云南节能网(http://www.ynenergy.gov.cn/)报名。
七、有关要求
(一)请各州(市)工信委协调安排相关企业的具体节能监察时间,协助节能监察机构做好本地区相关企业的节能监察工作,依法处理节能监察中发现的违法用能行为,督促用能单位认真整改。
(二)各级节能监察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节能标准要求严格执法,对监察中发现的违法用能行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报本级工信委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向社会公布节能监察结果,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三)请被监察企业的主管领导、能源管理负责人等相关管理人员到场配合节能监察工作。不得无故拒绝、阻碍节能监察人员的节能监察工作。
(四)被监察企业要认真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内容包括:建厂时间、生产规模、工艺流程、主要产品、主要用能设备、能源管理、2014年和2015年度产品产量、能源消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淘汰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节能技术改造、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等,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被监察企业要如实提供近三年的生产、能源统计报表及台帐,工业装备设备一览表及台帐,能源计量器具台帐及能源计量网络图,能源管理制度,能源审计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企业某人全权负责处理本次节能监察的有关事项)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以备节能监察人员核查。
(六)节能监察机构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勤政廉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勤俭节约,轻车简从。监察人员开展现场节能监察时,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假公济私;不准接受礼品、礼金、礼券;不准参加宴请、旅游或营业性娱乐活动。
单 位: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
地 址:昆明市东风东路209号
邮 编:650041
联 系 人:韩永康
联系电话:0871-63316431 13888149657
传真电话:0871-63331656
云南省节能监察中心
2016年5月4日
附件1:云南省2016年节能监察企业名单
一、昆明市:宜良县蓬莱水泥有限公司、昆明神农汇丰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建工云岭水泥有限公司、富民金锐水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云南金色田野化肥有限公司、云南善施化工有限公司、云南祥丰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浩坤磷化工有限公司、云南三环中化美盛化肥有限公司、云南奥宇锌业有限公司、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晋宁黄磷有限公司、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云南恒安电冶有限公司、云南三环化工有限公司、云南三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
二、曲靖市:云南远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东源煤业集团曲靖铝业有限公司、曲靖际丰水泥有限公司、曲靖市宣威宇恒水泥有限公司、曲靖宣峰水泥发展有限公司、云南曲靖钢铁集团呈钢钢铁有限公司、曲靖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会泽金塬水泥有限公司、云南云维恒基建材有限公司、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宣威磷电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云峰分公司、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曲靖卷烟厂。
三、昭通市:昭通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云南昊龙实业集团巧家白鹤滩建材有限公司、绥江县浙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永善县溪洛渡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昭通得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镇雄县三和建材有限公司。
四、玉溪市:玉溪市桥龙水泥有限公司、峨山宏峰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江川县凤凰山水泥厂、通海鉷泰公司里山水泥厂、云南省通海县三义水泥厂、通海县海东水泥厂、新平县宝山水泥有限公司、新平鲁奎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玉溪新兴钢铁有限公司。
五、保山市:云南省湾甸勐亚水泥有限公司、昌宁映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保山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腾冲县腾越水泥有限公司、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
六、楚雄州:楚雄昆钢奕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拉法基瑞安(楚雄)水泥有限公司。
七、红河州:红河天宝水泥有限公司、弥勒市河湾水泥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拉法基瑞安(红河)水泥有限公司、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州紫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八、文山州:云南富州水泥有限公司、广南县广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文山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云南兴建马关水泥有限公司、云南富宁永鑫糖业有限公司。
九、普洱市:景东金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普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墨江森鑫达水泥有限公司、澜沧三环有限有限公司、云南普洱天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镇沅昆钢嘉华水泥有限公司。
十、大理州:大理红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华润水泥(弥渡)有限公司、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永平无量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德宏州:德宏奥环水泥有限公司、云南芒市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盈江昆钢榕全水泥有限公司。
十二、丽江市:华坪县永兴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丽江供电局。
十三、临沧市:临沧市临翔区通临冶炼硅厂、双江西地澜沧江水电矿业有限公司、云县优势硅业有限公司、镇康县汇华硅业有限公司、临沧贞元冶炼硅有限公司、沧源南华糖业有限公司(勐省糖厂)、云南永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
十四、迪庆州:云南迪庆鑫源实业有限公司
十五、怒江州:怒江昆钢水泥有限公司、怒江宏盛锦盟硅业有限公司。
十六、西双版纳州:华新红塔水泥(景洪)有限公司、勐海雄泰铁合金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勐腊县勐远大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云南省2016年节能监察复查企业名单
一、昆明市:昆明宏熙水泥有限公司、云南宜良西南水泥有限公司、云南铜业凯通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嵩明明鑫焦化有限公司。
二、玉溪市:元江县永发水泥有限公司、云南省通海秀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元江县康达铁合金有限公司。
三、红河州:红河州紫燕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建材熔剂有限公司、云南金星化工有限公司、弥勒市吉成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四、普洱市:普洱镇沅力量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五、大理州:大理昆钢金鑫建材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