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企业利益,强化燃煤管理日常监督,促进燃煤管理的各环节工作更加规范和严密,近阶段,结合到厂燃煤实际情况,华电集团牡二电厂纪委监察室与审计部联合对燃料管理部现场留存的市场煤进行了采、制样监督,并将相关煤样交由厂生技部进行比对化验。
效能监察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与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最佳切入点,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有效措施。按照2016年燃煤管理效能监察工作安排,结合近期市场煤入厂验收工作情况,该厂制定了《燃煤管理效能监察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厂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燃煤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组,深入燃煤管理现场及燃料管理部对入厂煤验收和燃煤采制化及相关指标管控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形成书面监察建议书,限期加以整改。
在监察方式上,该厂燃煤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组不断推陈出新,采取煤样抽查、视频抽查和现场监督三种方式。纪委监察室每月不定期抽查燃煤采制化现场视频录像,查看对市场煤的来车采样、制样、化验等情况。燃管部煤质监督组采取白天跟车采样市场煤,夜间留车第二天抽查复检等方式进行监督。效能监察小组每月至少2次进行现场监督采、制样工作,并留有相关影像资料,同时不定期检查燃管部煤质监督组相关工作记录。
近年来,该厂效能监察工作注重发挥管理再管理、监督再监督的调节作用,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突出以燃料管理、物资采购、工程项目管理、供热管理为效能监察重点,进一步规范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管理行为,有效提升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使“潜在功能”变为“实在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