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税收新政接连出台。
3月16日《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行邮税由原10%、20%、30%、50%四挡提至15%、30%、60%三挡,2016.4.8生效。3月24日《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发布,跨境电商零售(B2C)进口由原行邮税变更为关税(0%)+70%消费税+70%增值税(限值内,超过限值按一般贸易全额征税),提升单次交易限额由1000元(港澳800元)至2000元,2016.4.8生效。4月6日《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发布,从正面明确规定了可以通过跨境电商进口品类,共涉及1142个品类。
B2C模式影响:低价商品税负上升,限额内高价商品税负普遍下降。
税种发生根本性变化,原适用行邮税,新政之后类比一般贸易征收“关税+消费税+增值税”三税合一的跨境电商税。从具体税收负担来看,50元行邮税减免不再执行,原免税商品税负增加;超过征税门槛但低于原限额1000元的商品,新政税率食品升、化妆品服装降;限额1000元提升至2000元,原来受限的1000~2000元的商品进口不再受到限制或按一般贸易全额征税,税率降幅普遍在20~40%之间;2000元以上的商品新政与旧政均按一般贸易征税,税负相同。
C2C模式影响:税负大幅上升,竞争优势来自50元行邮税减免。
新政延续50元行邮税减免及单次交易限额1000元,但总体上调高了行邮税税负,由原来10%、20%、30%、50%四档调整为15%、20%、60%三档。税率提升带来了征税门槛下降,对于许多品类,50元行邮税减免形同虚设,仅书报刊物、食品饮料、低值化妆品及服装等可享受。相对B2C模式,C2C竞争优势来源于50元行邮税减免,因此C2C竞争力强的品类主要集中在上述低于征税门槛的低价品类;B2C在价格高于C2C征税门槛及1000~2000元的商品有更强的竞争优势。
一石三鸟,市场分化,B2C定位高值、C2C定位免税,继续看好跨境进口电商。
本轮新政国家用心良苦,实现一石三鸟(消费者、国家、跨境电商B2C)。保障国民食品饮料、书刊等基本消费需求普遍在免税范围内;引导免税商品至较难监管的C2C领域;减低B2C优势产品税负、鼓励B2C发展。新政后,市场将出现两级分化,免税商品逐步集中至C2C模式,限额内高值商品逐步向B2C模式集中。短期内高价商品C2C代购商、主打低值爆款进口B2C电商首先受到冲击。
继续看好跨境进口电商,税收政策调整后与一般贸易相比税负优势仍明显。纺服上市公司中布局进口跨境电商的有跨境通、摩登大道、森马服饰等,其中摩登大道轻奢进口电商已上线,获益限额内高价商品税负普遍下降,获益确定性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