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精神要求,衡水市发改委立足衡水实际,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起草了《关于加快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近日,该意见获得市政府批准。
明确建设目标,严格组织落实。我市将坚持“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统一标准、分类推进”的原则,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争取到“十三五”末,全市建设充电站114座、充电桩7638个。其中,公用充电站82座、公用充电桩1968个,专用充电站32座、专用充电桩5670个。基本建成车桩相随、适度超前、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具备满足为2万辆以上电动汽车(标车)充电的能力,在全市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及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突出重点任务,分类推进实施。衡水市将以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专用车充电设施建设为突破口,逐步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内部停车场、公交及出租等专用场站配建的自用、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街道临时停车位配建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充电站为补充的充电服务网络;在对外通道上,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城际快速充电站,形成沿高速公路为主要轴线的城际快速充电网络,保障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
健全服务体系,提供有力保障。衡水市将组建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通过PPP方式培育和引入多元化市场主体,建设智能服务平台,推进实现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的双向互动。我市将完善配套电网接入机制,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满足充电设施运营需求。我市还将严格充电服务相关产品准入管理,开展充电基础设施互操作性的检测与认证,构建互联互通促进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