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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

2016-03-31    来源:中国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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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陕西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期内减少对自然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

陕西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

绿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期内减少对自然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具有“节能、减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环”特征的建材产品。促进绿色建材的生产和应用,既是满足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的需要,也是建材工业化解过剩产能,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促进我省绿色建材和绿色建筑产业融合发展,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特制定《陕西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和陕西省委省政府建设生态文明美丽陕西等总体要求,以我省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需求为牵引,以解决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突出问题为导向,明确工作目标,开展专项行动,倡导和推动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实现建材工业和建筑业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和可持续发展,大力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城市建设。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绿色建材生产比重明显提升,发展质量明显改善,绿色建材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提高20%,品种质量较好满足绿色建筑需要;与2015年相比,建材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8%,氮氧化物和粉尘排放总量削减8%;绿色建材应用占比稳步提高。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30%,绿色建筑应用比例达到50%,试点示范工程和既有建筑改造应用比例达到70%以上。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绿色建材制造专项行动

1.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促进节能减排。支持现有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高绿色制造水平。推广应用建材窑炉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煤洁净气化以及建材智能制造、资源综合利用等共性技术,优先支持建筑卫生陶瓷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限制平板玻璃行业高硫石油焦燃料;引导水泥企业在冬季供暖期开展错峰生产,节能减排,减少雾霾;推广新型耐火材料,全面推广无铬耐火材料,从源头削减重金属污染;开发推广结构功能一体化、长寿命及施工便利的耐火材料和微孔结构高效隔热材料。

2.强化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支持利用城市周边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污泥、危险废弃物等。支持利用尾矿、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机制砂石等。以建筑垃圾处理和再利用为重点,加强再生建材生产技术和工艺开发,提高固体废弃物消纳量和产品质量。

3.推进两化融合,发展智能制造。引导建材生产企业提高信息化、自动化水平,重点在水泥、建筑卫生陶瓷等行业推进智能制造并提升制造水平。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利用二维码、云计算等技术建立绿色建材可追溯信息系统,提高绿色建材物流信息化和供应链协同水平。开发推广智能制造,在建筑陶瓷、玻璃、玻纤等行业开展“机器代人”试点。

(二)开展绿色建材生产专项行动

4.全面提升水泥与水泥制品构件性能。发展高品质和专用水泥,推广应用C35及以上强度等级的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大掺量掺合料及再生骨料应用技术。继续推动预拌砂浆和城市“禁现”工作深入开展,加大对工业和城市固体废弃物的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机制砂石工业化、标准化和绿色化。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及构配件。积极推广成熟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优化完善现有预制框架、剪力墙、框架-剪力墙结构等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体系,完善混凝土预制构配件的通用体系,推进叠合楼板、内外墙板、楼梯阳台、厨卫装饰等工厂化生产,引导构配件产业系列化开发、规模化生产、配套化供应。发展混凝土方涵等市政地下管网建筑构件,支持城镇地下管廊建设。

5.加快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各种废弃物。扩大低品位原料和废石利用;强化余热发电耗油管理,提高发电效率;加强脱硫和粉尘排放管理,加大水泥窑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技术改造力度和管理,提高水泥绿色生产水平,开发基于大数据和计算机控制的智能制造技术。

6.积极发展钢结构建筑和金属建材。在安居工程、移民搬迁、文化体育、教育医疗、交通枢纽、商业仓储等公共建筑中,积极采用钢结构。工业建筑和基础设施大量采用钢结构。在大跨度工业厂房中全面采用钢结构。鼓励生产和使用轻型铝合金模板和彩铝板。

7.大力推广新型玻璃和节能门窗。重点发展低辐射镀膜玻璃、中(真) 空玻璃,断桥铝合金等新型玻璃及门窗,扩大玻璃深加工产品,提高深加工水平,提高产品附加值。严格生产使用安全玻璃,消除玻璃门窗和幕墙安全隐患。

8.鼓励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装配一体化,带动光热光伏玻璃产业发展。支持发展电子信息用屏显玻璃基板、防火玻璃、汽车和高铁等用风挡玻璃基板等新产品。

9.促进新型墙体屋面材料和节能保温防水、防火材料革新发展。重点发展节能、减排、优质、绿色、安全的新型墙体屋面材料,鼓励发展保温隔热防水防火性能良好、施

工便利、使用寿命长的外墙保温及结构与保温一体化的外墙板。推进新型墙体材料产品部件化、组装化组合集成和装配式房屋发展。

10.扩大各种废弃物代替天然原料生产墙体屋面材料,强化生产过程生产脱硫和粉尘排放管理,发展节地、节土、节煤的焙烧和干燥技术。发展透水砖等城镇道路建设材料,支撑海绵城市建设。

11.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竹纤维、木屑等发展生物质建材,优先发展和使用生物质纤维增强的木塑、新型镁质建材等围护用和装饰装修用产品。鼓励在竹资源丰富地区,发展竹制建材和竹结构建筑。

12.大力推动建筑卫生陶瓷产业升级。推广陶瓷原料绿色开采、干法制备建筑陶瓷粉料技术,优化原燃材料利用。推广使用大型化、薄型化陶瓷砖和节水、轻量、智能化的卫生洁具。生产过程采用脱硫脱硝和粉尘排放技术改造,提高生产全过程绿色和智能制造水平。

13.大力推广应用耐腐蚀、密封性好、保温节能的新型管材和型材,提高使用寿命和耐久性。支持生产和推广应用大口径、耐腐蚀、长寿命、低渗漏、免维护的高分子材料和复合材料管材、管件。

14.推广环境友好型涂料、防水和密封材料。支持发展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水性建筑涂料、建筑胶黏剂,推广应用耐腐蚀、耐老化、使用寿命长、施工方便快捷的高分子防水材料、密封材料和热反射膜。

(三)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行动

15.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评价,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指导建材选购与工程应用,促进建设陕西省统一开放有序的绿色建材市场。

16.通过考评审查确定一批绿色建材评价机构。根据国家《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相关法规标准,组织行业和企业开展绿色建材产品的申报、评审工作。

17.建立绿色建材数据库和信息采集、共享制度。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构建绿色建材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设点示范等信息,普及绿色建材知识,指导绿色建材产品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行动

18.加强建筑工程设计规范、施工规范与绿色建材产品标准的联动。强化建筑工程审批、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监督管理。

19.发展钢结构建筑。推进轻钢结构农房建设,政府投资的文化体育、教育医疗等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

20.严格绿色建筑选用绿色建材产品的采购管理。绿色建筑选用的建筑材料,应优先选用已纳入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目录、有国家级或陕西省省级评定颁发绿色建材标识的产品。

(五)绿色建材下乡行动

21.结合新农村建设、绿色农房建设需要,落实《关于开展绿色农房建设的通知》精神,编制农房用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引导各地因地制宜生产和使用绿色建材。重点推广应用节能门窗、轻型保温砌块、预制部品部件等绿色建材产品,提高绿色农房防灾减灾能力。

22.围绕现代设施农业,积极发展和推广安全性好、性价比高、使用便利的玻璃、岩棉等产品。

(六)试点示范引领行动

23.绿色建筑工程示范。制定绿色建材应用试点示范申报、评审和验收等管理办法。结合绿色建筑、保障房建设、绿色生态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农房、建筑产业现代化等工作,明确绿色建材应用的相关要求。在每个地级市(区)城区,选择1-3个条件较好的建设项目,开展绿色建材建筑应用的试点示范。

24.绿色产业园区示范。在绿色建材发展基础较好的地区,依托优势企业,整合要素资源,完善研发设计、检测验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建设以绿色建材为特色的产业园区。

25.协同处置示范。按照《关于促进生产过程协同资源化处理城市和产业废弃物工作的意见》,持续开展好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试点示范,开展固体废弃物再生建材综合利用示范,建立再生建材工程应用长期监测机制,不断扩大绿色建材的应用范围。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定期召开的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推动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全省绿色建材生产应用与绿色建筑发展、绿色城市建设的内在联系,统筹协调绿色建材生产、应用、标准、评价等环节,加强信息沟通、政策衔接,强化部门联动,组织实施相关行动,督促落实重点任务,协调完善推进措施。积极开展绿色建材标识评价工作。

(二)根据《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绿色建材评价技术导则(试行)》和我省城乡建设实际,制定《陕西省绿色建材产品发展目录和绿色建材产品准入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行业规范,强化环保、能耗、质量和安全标准约束,构建强制性标准和自愿采用性标准相结合的标准规范体系,引导生产企业有的放矢发展市场需要的绿色建材产品。

(三)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研究制定投融资、财务、价格等相关政策,激励综合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节能门窗、节水洁具、陶瓷薄砖、新型墙体屋面材料等绿色建材生产和消费的相关政策,专项贴息、专项补贴、专项基金优先支持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研究绿色建材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授信等方面政策。

1.拓展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积极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的技术改造。

2.资金支持向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倾斜。对于绿色建材产业园区、获得绿色建材标识的生产企业,国家级和省级认定的绿色建材研发平台、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优先考虑安排产业发展资金。

3.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鼓励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的财税政策。对于消纳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和建筑垃圾等生产绿色建材的生产企业,对于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的施工企业,给予一定时期内减免税收的优惠激励政策。

(四)搭建升级创新平台。依托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西安墙体材料研究设计院、咸阳非金属研究设计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大型企业集团,构建产学研相结合的绿色建材发展创新体系,创建一批绿色建材为特色的研发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完善产业发展所需公共研发、技术转化、检验认证平台。加强建材生产与建筑设计、建筑施工等上下游企业互动。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开展形式多样的绿色建材宣传活动,强化公众绿色生产和消费理念,提高对绿色建材政策的理解与参与,使绿色建材生产与应用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开展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知识的培训,将绿色建材知识纳入再教育和事业技能鉴定范围。开展绿色建材行动检查,对不执行绿色建材生产和使用规定的,要加强舆论监督和通报批评,情形严重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能申报绿色建材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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