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近日印发《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17年,全省地表水环境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要超过85%,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地下水水质保持良好,贵阳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稳定明显改善,局部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水质持续良好;八大水系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超过90%,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超过90%;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全省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到203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水生态系统功能良好;全省两大流域八大水系水质持续稳定改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