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将包括重庆电网在内的12个省级电网及华北区域电网,纳入到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并要求各地有关部门拟定适合本地电网特点的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于今年5月底前报国家发改委。
有业内人士指出,这意味着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电力价格改革思路的新电价机制,将于近期在重庆市实施,同时也标志着本地电力市场化改革将迈出重要一步。最终受益的,将是广大的电力用户。
上述改革反映在电力市场和电价上,究竟将带来哪些影响?我市一家大型能源企业相关负责介绍,从发电到配电链条上,实际上存在三个环节,首先是电厂售电给电网,其次是电网送电(输配电),最后是用户缴费买电。一直以来,第一个和最后一个环节的电价均为政府定价,而中间环节的输配电价并未单独计价,电网企业的利润就来自于第一个和最后一个环节的差价。而电力价格改革的核心,就在于放开电力交易,由市场自主定价。
这位负责人称,输配电价改革的重点,是要改革和规范电网企业运营模式,从而改进和完善现有的配售电体制:“按照电改思路,今后电网企业将按照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不再以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价差,作为主要收入来源。过网费价格由政府制定,而市场的‘两头’则交由售电公司和电力用户双方协商或竞争决定。”
市场观察人士曲云超则认为,对于电网企业而言,在成本监审基础上,其收取的过网费将按“准许成本+合理收益”的方式来确定,超出政府制定标准的部分,将由企业自行承担,从而促进其在运营方面更加“精打细算”,同时客观上也将使电价降低。
以国内最早实施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深圳为例,按照预计销售电量测算,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2015年—2017年深圳输配电价水平,比2014年实际水平每千瓦时低1分多钱。这意味着深圳当地广大电力用户,每年能够节省近10亿元电费。
国家电网内部人士表示,改革后电网以过网费作为主要收入,能够实现稳定收入来源和收益水平。在本次改革之前,政府对电力进行定价,经常出现单边调价的方式,即上网电价上涨而销售电价不上涨,电网企业承担损失。改革后能够确保电网企业的稳定收益,有利于电网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