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印发《2016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通知表示,为充分发挥节能监察在推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持续提升工业企业能源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2016年工信部将围绕重点工作,组织开展专项节能监察。
根据通知内容,2016年工信部将在钢铁、化工、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电石、铁合金等行业,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通知表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要求,2016年将对水泥企业落实阶梯电价政策情况进行预警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