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政府日前印发《成都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了达到或严于国家和四川省标准的水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目标,明确了全市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117项重点任务。
《方案》提出,到2017年,全市区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成都市外环内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岷江都江堰水文站、双流黄龙溪、新津岳店子及老南河大桥、天府新区二江寺和沱江新都三邑大桥、金堂毗河二桥及五凤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和四川省考核要求;到2030年,全市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流域水质优良率达到85%以上;到本世纪中叶,全市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201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将按计划完成其中的36项。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圆满完成,《方案》要求,必须进一步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措施,加强目标考核和社会监督。
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将坚持以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完成工作方案确定的今年各项任务为基本要求,针对2017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和府河、江安河、新津南河、毗河的主要支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的近期目标,将上述河道的主要责任区(县)作为考核重点,确定今年的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具体河流、区域以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