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调整土地出让金使用方向,将25%左右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董恒宇说。
他同时建议,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国家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国家投入为主,地方配套为辅,全面启动实施耕地质量建设工程,加大耕地质量建设的政策扶持和投入力度。
董恒宇介绍,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耕地质量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土地使用者农民的耕地保护意识不强,关键技术应用的补贴力度不够,加之过度开垦、重用轻养、掠夺式经营和不合理耕作方式的影响,不同类型耕作区水土流失和耕地土壤退化、荒漠化均有不同程度的发生,农业生态环境趋于恶化。
有关专家预测,按目前的水土流失速度,再过50年东北黑土层将流失殆尽,昔日肥沃的黑土区将变为不毛之地。受不合理的施肥、施药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农业面源污染,土壤亚硝酸盐、农药残留超标现象严重。有机物料不能有效的还田到土壤中,导致地力下降和环境污染。
此外,“白色污染”既破坏了土壤的适耕性和通透性,也严重影响了农业可持续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风貌。“另外,工业“三废”造成的农业环境污染和设施农业次生盐渍化,也是导致耕地质量下降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董恒宇说。
“十二五”时期,我国完成首次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总超标率16.1%,污染以无机型为主,占超标点位的82.8%,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部分地区土壤污染比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废气地突出一些,南方土壤污染重于北方地区。
国土部地质调查局此前发布的《中国耕地地球化学调查报告》称,调查面积150.7万平方公里,调查耕地将近14亿亩,占20亿亩耕地的68%。调查结果显示,8%的耕地是受到污染的。来自地球化学探索杂志的调查报告认为,我国目前清洁土壤为60%,次清洁土壤近30%,污染土壤2.6%。
董恒宇分析说,目前在耕地质量保护方面,存在着多部门管理、职能交叉和责权不够明确的问题。因此,应加快《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的立法,设立耕地质量管理专门机构,负责耕地质量的监督、管理、保养和建设。
同时,修改完善土地出让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调整土地出让金使用方向,将25%左右的土地出让金用于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将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管理所需经费纳入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预算。
董恒宇建议,启动实施耕地质量调查。对耕地质量进行系统普查,全面了解耕地的污染源、污染状况、障碍因素和退化情况,并分类制定土壤改良的实施方案。建立耕地质量监测预警系统和标准化的耕地质量信息采集体系和区域性的耕地质量数据控制中心,实现对耕地质量调查与监测数据的统一管理,开展耕地质量的预测预报。
董恒宇还建议,开展荒漠化治理、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中低产田改造等耕地质量恢复技术的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加大对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项目的扶持力度。开展残膜回收和无害化处理技术研发,制定残膜回收奖励补偿机制和扶持政策,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残膜回收示范区建设,对残膜回收加工企业及回收点予以政策扶持。
同时完善节水农业设备补贴政策。在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项目的基础上,对膜下滴灌一次性毛管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进行补贴,确保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让农民用得起、用得好,不断促进内蒙古旱作区农业区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实现稳产高产。
董恒宇建议,在有条件的地区,对农业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国家应尽快出台灌溉用水价格管理办法,以经济杠杆调节农业灌溉用水。实行在节水用量内,实行补贴水价;在合理用量内,实行正常水价;在过量用量内,实行加价的政策,鼓励农民积极从事节水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