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5日报道:为落实《广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广州将组织编写《广州市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推进广州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并加强管理,未来电动车充电难的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7月14日,广州市经贸委拟委托1家单位编制《广州市推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并按照《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报市政府审议等相关程序工作。有意参与编制工作的单位可于7月18日前报送市经贸委。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综合楼507室;邮编:510032;咨询联系人:黄鹏,电话:83123938。
日前,广东省发改委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从而敲定了广东新能源汽车推广的进程规划。从2013年至2015年,珠三角地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5万辆,成为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重要示范区域,其中广州市1万辆,深圳市2.5万辆,珠海市1500辆,佛山市2000辆,惠州市1500辆,东莞市2600辆,中山市1500辆,江门市450辆,肇庆市450辆。同时,将给予充分的财政补贴,不限技术路线和商业模式,放开各地品牌参与竞争,促进形成规模效应。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在小区、汽车4S店等地方建设充电站,尽快形成充换电网络,扫除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