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省南宁市环保局制定了《贯彻落实南宁市水污染防治 2016 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记者获悉,南宁将在饮用水源、江河湖库、城市水体、地下水、突发环境事件五大方面来“问诊”城市水污染。在城市水体方面,《方案》提到,南宁市将积极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开展内河全流域治理,在2016年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20%以上,争取达到40%;到2017年底前,南宁将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内河、湖泊、坑塘等黑臭水体。
取缔加整治 治理工业污染
工业污染源是对水体产生污染的最主要污染源。工业生产的各个环节都可能产生废水,影响较大的工业废水则主要来自冶金、电镀、造纸、印染、制革等企业。针对工业污染防治,《方案》给出取缔“十小”企业、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三条整治措施。
2016年,建立“十小”企业取缔清单,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方面,开展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十大重点行业企业情况排查,2016年确保完成改造总任务的10%。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方面,加强工业集聚区污检查工作,加强对现场端监控设施运行的检查督查,定期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
强化与保护 监管从水源到水龙头
水源安全离不开严格有效的监管措施。为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南宁将加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如自2016年起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向社会公开上一季度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
此外,还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影响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违法行为;公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备用水源保护区的具体范围、地理界线;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备用水源保护区设置标志牌或者标志桩,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等。
《方案》还要求,全力推进邕江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上移各项工作,2016年底前基本完成划定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
治理加修复 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南宁市共有18条内河,目前,不少内河都处于河水浑浊、水体发黑发臭的现状。《方案》谈到,南宁将积极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开展内河全流域治理工作,其中2016年继续推动那考河PPP整治项目,启动水塘江、马巢河、沙江河、心圩江等内河PPP整治项目。
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2016年制定南宁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建成区36处黑臭水体(共96.8千米)整治工作将全部开工。2016年,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20%以上,争取达到40%,预计2017年底完成,基本消除南宁建成区内河、湖泊、坑塘等黑臭水体。
另外,《方案》还提出将防治畜禽养殖污染,进一步推进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工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限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康复”目标
饮用水水源:2016年,城市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90%以上。
江河湖库:2016年,左江、右江、武鸣河、邕江、郁江5条主要河流国家考核监测断面以及大王滩水库、西津水库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100%。
城市水体:2016年,南宁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20%以上,争取达到40%。
地下水:地下水2个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
突发环境事件:2016 年,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