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行业

国家认监委更新节能低碳产品认证机构审批要求的公告

2016-03-04    来源:中国节能网
0
[ 导读 ]:国家认监委关于更新低碳产品认证机构审批要求的公告根据《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168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对从事低碳产品认证活

国家认监委关于更新低碳产品

认证机构审批要求的公告

根据《节能低碳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168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对从事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审批相关要求进行了更新,现予发布。国家认监委2013年第23号公告同时废止。

国家认监委

2016年2月23日

低碳产品认证机构审批要求

一、从事低碳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应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的认证机构基本要求。

二、相应产品认证活动的实施应符合《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 GB/T 27065-2004》的要求。

三、认证机构应具备从事低碳产品认证活动相关技术能力,具体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温室气体核查国际或国家资质,如CDMDOE(清洁发展机制指定经营实体)资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审定与核证机构等;

2.从事组织温室气体核查、温室气体减排项目的审定和(或)核查、产品碳足迹、产品碳标签有关工作3年以上且已开展了不少于20个审定和(或)核查、认证项目;

3.参与国家低碳产品认证相关国家标准、认证技术规范或实施规则的制定工作,或自行根据需求开发运行了具有市场接受度的低碳认证方案。

 
关键词: 审批 更新 节能 低碳 国家
0
 
[ 皇家线上官网(中国)有限公司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相关评论

相关文章

  • 精彩推荐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领导机构  |  专家机构  |  管理团队  |  机构分布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