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家、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保障鄂尔多斯市各类水环境质量安全,鄂尔多斯全市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多方位、多维度提出落实2016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各项治理思路和工程措施。
一是摸清底数、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会同水利部水科所编制了《鄂尔多斯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鄂尔多斯市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两个方案》)及《乌兰木伦、牛孛牛川、都斯图河流域水质达标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水质达标方案》)。《两个方案》已于2016年度2月4日通过了政府常务会议并印发内蒙古各旗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实施;《水质达标方案》也已经编制完成,准备组织相关专家召开论证会。
二是强化责任、细化各项目标任务。以落实《鄂尔多斯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各项重点内容为主线,以最大程度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深入贯彻自治区和全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改善断面水质为核心,从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方面创新性的用任务清单、问题清单管理模式确定了9类144项工程任务,同时分解落实到市环保、市水务、市农业、市建委等12个任务部门和各旗区人民政府。
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结合该市农牧民居住分散特点,将原来的5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扩大到所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现水源地保护乡镇全覆盖。二是督促中心城区相关旗区政府做好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监管与饮用水水质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以落实乌兰木伦等流域《水质达标方案》为重点实施4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个新建污水厂新建、1个污水处理厂扩建、65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改造、18个矿井水综合利用工程、5个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工程及10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各类重点工程144项,保障“水十条”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是创新机制,最大程度发挥工作效率。成立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明确每项工作任务的责任部门、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和工作完成时限,设计统一调度表,按月开展工作情况调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四是多方筹措资金,全力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建立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库,根据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筛选储备一批水污染防治项目,纳入项目库动态管理。积极争取筹措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为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