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电网是农村重要的基础设施,对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近日,《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国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9%,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
一直以来,农村地区电力保障能力与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不相适应,城乡电力服务差距也较为明显。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表示,由于受自然环境条件、历史遗留问题等各种因素的制约,城乡电力服务差距较为明显,贫困地区以及偏远少数民族地区电网建设还相对落后。
我国农村电力服务发展形势虽然明朗,但不同地域的农村在电力需求、供电设施以及电网结构等方面仍存差异。宋智晨解释,一方面不同地区的农村经济环境不同,对电力需求也不尽相同,且经济环境较好的农村地区电力设备也相对更为完全;另一方面不同地区的电网结构也有不同,例如新疆等西部地区使用光伏发电,将电力运输至电力消耗较大的东部地区,于是东部农村地区的供电设备和西部农村地区的供电设备会有差异。
为此,大力构建电网设施,提升电力服务能力,有利于全面解决乡村及偏远地区电网薄弱问题,基本消除长期“低电压”。
据了解,“十二五”时期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以来,农村电网结构大幅改善,电力供应能力明显提升,管理体制基本理顺,同网同价基本实现,彻底解决了无电人口用电问题。此番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落实,将进一步加快城乡电力服务均等化进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宋智晨补充道,《意见》提出进行新一轮的农村电网改造工程,不仅有助于推动新型小城镇和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还对农村电网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扶贫搬迁有着推进作用。同时,也将进一步带动适应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型产业的发展以及农民消费升级的用电需求。
另外,就目前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一些新兴的金融机构都将助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落实。
据能源局发布的《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来看,农村电网将继续成为重点扶持对象。计划明确提出,提升乡村电力普遍服务水平,继续对未改造农村配电网实施改造,逐年提高乡村配电网供电能力和质量。
同时,通过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有效加大配电网资金投入。其中,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农村电网等领域将是重点投资对象。
不仅如此,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落实,将带动分布式光伏尤其是农光互补和渔光一体光伏项目的建设。宋智晨还认为,新一轮的农村电网改造将推进新型城镇化、农村现代化的发展,或将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满足农民的日常电力消耗和消费升级的用电需求,推进新型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