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鹰潭市建筑垃圾管理,规范建筑垃圾处置行为,有效遏制违法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现象,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营造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鹰潭市自2016年1月中旬开始,以中心城区为重点,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半月的建筑垃圾管理专项整治。专项整治采取“条块结合、统一执行”的原则,强化“四管”,通过专项整治活动,达到全市建筑垃圾管理一盘棋的目的。
管源头。严格控制城市建筑垃圾产生点,抓好拆迁地块、施工现场、余土公司三个源头的管理。拆迁地块重点整治未按《鹰潭市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做好相关工作的拆迁工地;施工现场重点整治施工现场围档、出入口路面硬化、冲洗平台设置等相关措施未落实到位问题;余土公司重点整治余土公司车辆装载未密闭、出车上路前轮胎未冲洗等问题。
管线路。严格监控建筑垃圾运输过程,抓好监督控制全线化,力争实现运输车辆密闭运行,运输道路全线保洁,运输路线全程采取GPS定位。由市城管局负责,重点整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未按照《建筑垃圾准运证》指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运输、消纳,沿途抛洒污染路面和乱倾乱倒,未做好处理垃圾抛洒等应急措施的行为。
管车辆。严格管控建筑垃圾营运车辆。重点整治城区未经许可、未经办理《建筑垃圾准运证》的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重点整治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无牌、无证非法上路、超高、超载、未密闭运输(密闭不严)建筑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等行为。
管消纳场。严格管控建筑垃圾处置末端,抓好消纳场所规范化建设,让建筑垃圾消纳有处可去。重点整治未经许可擅自处置建筑垃圾和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等行为;整治未经市城管部门核准,擅自利用良田、耕地、河道(沟塘)及其他场地非法接纳、处置、堆放建筑垃圾等行为。重点整治主次干道建筑垃圾和小街小巷零星石块、砖头的清理;整治沿街店面及小区装潢垃圾不及时清运,抛撒及撒漏路面,或者委托给没有专业运输能力的运输车辆,清运零散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在搬迁工地周边或城乡结合部,造成二次污染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