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3月正式实施的《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明确规定,由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建筑节能认可文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必备资料。以此为依据,今年年初,我市也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正式列入建设工程审批程序。
日前,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今年起,未经建设主管部门验收、认可的新建建筑,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不予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予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强化监管
节能验收不合格不予过关
今年年初,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公布部分市级行政许可等行政管理事项调整结果的通知》,明确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纳入调整后的行政确认事项,并将其正式列入市建设工程审批程序。按照规定,建筑单位需持《济南市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查验表》等资料到市行政审批中心相关窗口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基金返还、工程验收程序。
这是我市高度重视建筑节能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取得的明显成效。事实上,去年3月实施的《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中便设立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要求新建建筑项目在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完工后,通过专项验收并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才能进行工程竣工备案。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推动新建建筑节能工作提质提速,我市又在施工图审查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等环节实行了闭合式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应的专项验收管理体系,形成了从图纸设计到专项审查,从节能验收到竣工备案的全过程封闭管理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建筑节能政策的贯彻执行。
为确保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工作培训会,针对验收流程、验收内容等做了进一步的讲解。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监督和管理,验收内容包括民用建筑工程的新型墙材使用情况、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工程施工情况、太阳能热水系统查验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查验等。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查验和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工程查验需在施工结束且未进行隐蔽处理前申请,太阳能热水系统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查验则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进行。
据了解,验收程序为在节能隐蔽工程施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验收合格后将相应的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报告提交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抽检通过后,方可出具建筑节能认可文件。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施工企业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不予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予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狠抓落实
发现重大违规问题一事一报
加强对新建建筑的节能管理,是从源头上遏制建筑能耗过高、节能设计达标的有效途径。为贯彻落实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日前,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建立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月统计”制度,对重要监管事项“一事一报”。
《通知》要求,今年起,各县(市)区每月初要呈报上月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情况,包括项目名称、查验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等,对正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现象及相关重要事项,如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做成隐蔽工程、使用禁用产品和不合格材料、资料造价等,采取“一事一报”的方式及时上报市城乡建设委。
为保证建筑节能验收结果的公平、公正,《通知》还针对已检工程制定了“定量复验”制度。对于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建设工程相关资料,由市新型墙材革新办公室负责,按不低于建设工程总量的三分之
一比例进行抽查,复检结果作为评价县(市)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的主要依据。
此外,我市还将强化对节能门窗的监管工作。《通知》强调,门窗是建筑物围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围护结构传热耗热量中占25%-28%,传热耗热量与空气渗透耗热量合计约占全部建筑耗热量的58%-60%,是确保建筑节能取得实效的重要产品。下一步,市城乡建设委将强化节能门窗的产品质量和现场施工,采取措施和出台政策鼓励扶持新型产品研发和推广。
●规范管理
“三县一市”纳入统一监管范畴
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是势之所趋、时之所需。去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大了对新建建筑外墙保温等工程的施工监管力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区级查验、市级督导”的分责管理机制。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属地化管理以来,建筑节能相关工作受到了各县(市)区城乡建设委员会高度重视:槐荫区成立了专门的节能办公室,并选派专人进行业务学习,仅两个多月的时间,便熟悉了专项验收的全部流程,实现了独立查验的工作目标;历下区在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走访了辖区内各街道办事处,掌握各区域建筑工程进展情况的同时,宣传了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
除此之外,针对建设单位不重视、施工企业不配合的现象,市、区两级城乡建设部门加大了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对建筑节能专项验收中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新建建筑工程,责令限期整改的同时,扣除相应比例的墙材基金并予以通报;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经济处罚。
在此基础上,规范墙材专项基金的收支使用工作。《通知》强调,今年起,我市重点规范“三县一市”墙材基金的征收、返还和使用工作,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组织全市性培训,定期对“三县一市”墙材基金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以实现规范程序,严格收支,强化监管的目的。
大力度的监管和整治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节能意识得到了明显的提升,新建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明显好转。截止目前,全市已查验工程项目百余个,面积逾千万平方米,下达整改通知十余个,数百万平方米的工程接受了停工整改、不返还墙材基金的处罚,相关建设、施工、建立单位也受到了通报批评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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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将对全装修项目
予以政策鼓励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为深入开展建筑节能减排工作,减少“二次装修”造成的资源浪费,我市将对全装修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鼓励。
当前我国大量建设毛坯房,导致业主需要进行二次装修,这一过程带来了巨大的污染和浪费。据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行业发展部测算,住宅装饰装修平均一户可能产生两吨垃圾,其中有85%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资源,全年如果有2000万户进行装修改造,一年便有4000万吨垃圾污染环境。
二次装修污染是我国建筑能耗高于国际平均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推广全装修住宅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方法。记者了解到,采用全装修建造的住宅,不但可以保障房屋结构安全,还能通过集约化设计、集中采购、集中施工等来节约成本,避免二次装修和交替装修等产生的一系列生态环保问题,最终为购房者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品质。因此,不少业内人士认为,住宅精装修售卖是未来的必然趋势。
事实上,早在半个世纪前,国外就已开始推行商品住宅全装修模式,目前已发展到较为成熟的阶段。相比之下,国内的全装修起步较晚。
2002年7月,建设部颁布的《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明确,
推行装修一次到位的根本目的在于:逐步取消毛坯房,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全装修成品房。
2008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的通知》,鼓励和推进一次性装修住宅,落实装修人、装修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住宅管理单位的责任。
在政策的鼓励下,包括北京、广州、厦门、沈阳、上海、深圳和杭州等在内的八大城市,都出台了强推全装修住宅的相关政策,济南亦不例外。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了解到,为深入开展建筑节能减排工作,减少“二次装修”造成的资源浪费,我市对按照全装修标准打造的新建住宅项目,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和政策扶持。
业内人士认为,大力推进住宅全装修,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对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公 告
1993年-2000年经建筑节能查验和认定,未申请办理新型墙材专项基金返还的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与我处联系,逾期未联系的,将根据鲁财综【2008】53号文相关规定,视为自动放弃专项基金返还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济南市龙奥大厦A区410室
联系电话:0531-66603695、66603696
济南市新型墙材革新办公室
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