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政府出台《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出江苏将用5—10年的时间,实施“净水”计划。到2030年,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雨污分流计划:2020年全省新增7000公里污水管网
据《金陵晚报》报道,未来几年,江苏将大力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方案》要求,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同时,加快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改造,全面开展城镇建成区污水收集和处理现状排查,制订管网改造计划,优先推动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的污水截流、纳管,难以进行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
到2017年,南京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省辖市以及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到2020年,全省新增污水管网长度7000公里以上。
保障饮水安全:定期监测饮水安全状况,每季度公开
对于公众关心的饮水安全问题,江苏将全过程监管,即实施从水源水到龙头水全过程监管,并要求各市、县人民政府及供水单位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
元旦起南京已全面实施阶梯水价。根据方案,今年年底前,江苏县级城市将全面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
此外,江苏将实行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要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损害给予赔偿,涉嫌刑事犯罪的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每半年向社会晒出治理情况
按照计划,南京市、其他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分别于2017年、2020年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此外,江苏将定期通报各地黑臭水体治理进展,各地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
严格目标考核:水环境治理不达标,领导干部面临约谈
水环境改善得咋样,将和领导干部的考核挂钩。《方案》提出,江苏将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和评估结果将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将约谈省辖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予以督促。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记录在案,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经离任的或退休的也要终身追究责任。
群众举报一经查实可给予奖励
《方案》提出,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