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国经济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宏观经济各类指标进一步回落。各行业、企业如何应对产能过剩、增长动力不足、财政金融风险、企业经营困难等当前突出问题、促进区域之间、产业之间、行业之间、企业之间良性发展。
数据显示,2003-2013年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行业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复合增长率高达50.45%,说明行业发展迅速,行业前景十分广阔。
整体来看,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的财务管理方法。EMC公司的经营机制是一种节能投资服务管理;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EMC公司才与客户一起共同分享节能成果,取得双嬴的效果。宏观经济增速放缓背景下的长期投资风险依然可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依然存在利润空间。但很少有行业像合同能源管理一样,风险管控贯穿于项目整个运作过程,成为生存发展的生命线。
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
目前大部分企业留给节能公司一定是复杂程度高、技术要求高、实施困难的项目。一个失败的项目对节能公司来说人财两空!因此对风险的判断能力,把控能力,防范能力很重要。
对企业(业主)的情况一定要有充分的了解,因为合同能源管理很多都是2~3年才回收成本的,对风险的评估一定要充分。
节能业务在当前的双高性:一是管理高难度,二是运作高风险。具体表现在: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客户市场经营风险、信誉风险、客户领导层变动风险、采购和验收风险、利益冲突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担保抵押风险、项目界定风险、支付方式风险、节能量检测和确认风险、腐败风险、管理风险。
首先,EMCO(能源管理公司)必须了解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能具有的各种类型风险。通常一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能具有的风险根据来源不同可分为客户风险和项目自身风险两大类。
风险来源和类型
1.客户风险
根据国内示范EMCO的经验,许多项目的可行性评价为优良,实际运行中的节能效益也很显著,但EMCO却难以最终实现预期的收益,其中很大程度是由于客户原因所致。因此,我们对这种风险要引起足够重视。通常,客户风险主要有以下三种:
1.1 客户的信用风险—客户信用状况好坏,是否会按合同如期付款。中国目前的信用机制尚不完善,信用状况差的现象较普遍。客户信用差的情况有:
a)客户从一开始就存在恶意隐瞒行为,目的是诱使EMCO对其投资;
b)合同执行过程中,客户通过各种手段来转移项目的节能收益;
c)客户想方设法迟迟不支付属于EMCO享有的节能效益部分;
d)投资市场竞争加剧,其它节能公司给予更优惠的条件,客户违约而与其它节能公司合作;
e)客户单位改制或更换领导班子,新一届领导不愿履行合同等。
因此,在与客户合作之前,必须注重对其信用状况进行考察。
1.2 客户的经营风险—面对当前经济下滑的大环境,节能环保政策对企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企业效益下降,难免调整经营现状以应对。
a)一旦客户由于经营不善,盈利能力下降,若无其它更好的措施,势必会压缩生产规模,这样节能改造后的设备就达不到预定负荷,能耗就会减少,预计的节能量及效益就会下降,从而导致EMCO的利润下降。
b)客户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生产工艺或产品生产线造成现场工况变化,致使节能基础数据变化导致节能量无法保证,譬如:余热回收项目,工况变化导致废热源的减少,导致机组负荷不能满足而节能收益大大降低。
c)另外,客户还有可能由于卷入法律纠纷而发生风险。如客户由于从事非法经营、或其它重大问题而导致停业或关闭,致使EMCO遭受损失。
1.3 合同风险—根据国内EMCO的经验,EMCO与客户签订的合同往往不是非常完善,对一些细节规定得不够详尽。合同的不完善,导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及合同纠纷解决时存在着大量的风险。
2.项目自身风险
通常,项目自身风险主要有:
2.1 金融和财务风险。金融风险包括:宏观经济运行周期、能否如期获得银行贷款、合同期内的通货膨胀率变化、利率变化、或许还要考虑汇率变化。财务风险则因考虑不周致使测算项目的节能效益有误。为避免这种风险,EMCO应周全地将项目所有可能的费用都计算在内。
2.2 设计及技术风险。包括:技术选择、方案设计、技术的先进性和稳定性等。
2.3 设备原材料采购风险。所安装的设备能否正常运行,不出问题。在这方面,EMCO应要求供应商为设备性能提供担保。
2.4 工程施工风险。能否按预定的进度和预算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及其信誉程度、技术培训、后期维护能力。
2.5 节能量风险。项目实施后实际上能否实现预期的节能量,这是EMCO能否从项目中赢利的主要风险。EMCO可能没有详细计算项目的节能量,而项目实施后实际产出的节能量比预期的低得多,将导致EMCO无法收回投资和利润。
2.6 能源价格变化风险。今后一段时期,企业的主要能源煤、电等价格进一步走低的趋势,能源价格变化将造成项目的节能效益评估结果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利益分成变化;或者由于能源政策调整、工业结构调整等政策性因素,导致客户的能耗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项目的收益产生较大的影响。
2.7 投资回报风险。影响因素有:确定效益分成或固定回报的具体比例和期限、客户的支付能力、政策变化、体制改革、领导更换等。
合同能源管理风险的防控
1.关于客户风险防范
对节能公司来说,首先选项目的企业是业务比较正常的企业,至少其产能正常,如果产能不正常节能量保证也会不正常,分享也不正常。企业类型,优先选上市公司、政府事业单位或政府工程、央企。也可通过查企业(业主)信用三大块,一是银行企业征信系统,二是税务机关纳税系统,两块很难作假,连续三年的纳税额最关键,基本可以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三是周边企业、业务往来单位对其的信用、经营实力评价。
2.项目自身风险防范
节能公司的节能设备具有普遍性,但不同企业又具有各自的特殊性。需要对不同企业的工艺状况周密考虑。关键在节能项目评估阶段,对项目的运行工况、节能潜力、节能量综合评估。
对于节能服务公司来说,设备的风险,主要是设备选用的时候,是否真的可以应对具体项目的实际工况。设备可能是好设备,好技术,但是同样耗能设备的实际工况千差万别,成功案例直接复制的成功率可能不会太高。设备选型,必须遵从具体项目的实际工况。我们做空压机节能的时候,相同行业、类似企业,空压机运行状态就是千差万别。
节能计量的问题,电的计量可能没有问题,但煤、热、气、油常常是问题。项目节能量准确计算和最终确定是个难题,一旦发现设备运行后发现可能不达预期。
关于节能部分,分割出来单独计量, 很少有客户会将各类设备进行系统细致的分类计量的。目前热水项目、空调项目、照明项目相对争议较少,而余热回收等和产能非常密切问题则非常突出。
2.1 项目的前期调研
前期深入调查研究,后期就会淡定一些,这些都是考量我们节能公司的必要条件。每一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都要经过缜密、全面的风险评估,实施过程中更是要加以风险控制。
对于生产工艺的调研。对于每一个节能项目的基本生产工艺,节能服务公司必须要充分了解,了解余热源及热需求,这方面的现场情况的了解必须真实、准确,这是保证节能项目是否可行的基础。
对于运行数据的调研。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期调研,好多时候业主也没有确切的数据。而且大多数时候客观条件不允许做详细的调研,所以压力全在节能服务公司这边了。缺乏历史数据,最直接就是现场检测一下了。我们经常遇到,仪表看不到数据或看不到仪表。
前期的数据收集应该还主要靠节能服务公司,即使业主有相应的记录,还是要辨别的。历史数据最能说明问题,能拿到历史数据最好,至少对行业要有一个相对准确的认识。历史数据不准的,这个风险太难控制。根据业主的历史数据可以建立数学模型,通过线性回归分析的方法,可以检验数据的真实性,甚至,你拿到可能也就是业主为你准备的。若业主只重效益,有可能拿出的是一本糊涂账误导了我们。而且业主提供的数据大都不准确,所以项目运作前,要拿出时间和精力有选择和针对性的调研。
2.2 关于测算节能量
缺乏历史数据,最直接就是现场检测一下了。除了企业数据不准确,我们目前的理论推导也是受制约的,依靠企业基层人员,扎根企业现场,摸清实际情况,客观分析和判断。毕竟他们内部对自己的能源数据和工艺才是最了解的。
我们做余热回收项目都是加装热能表进行实时计量,按照节约热能收费,相对比较准确,客户也认可。
大家的问题都比较集中在节能量方面,可以看出这确实是我们这个行业在风险控制方面的特殊之处,目前的解决也无所谓两个手段,一个是一次性确定定量(类似于租赁模式),合同双方计算效益的依据是项目的是节能能力而不是节能结果,这个需要合同双方的共识才行,也就是说,履约相对容易,合同谈判较难;另一个是方法论,用合理的、双方都接受的或者标准化的计量方法来确定实际的节能效果,这个相对合同好签。
实务中我们是建议根据项目节能能力约定保底量,根据方法论的方式计量,达不到则按保底量。因为节能是一个系统工程,影响节能量的因素较难一次考虑完全,所以,在当前的市场大环境下,合同关键条款就只能停留在基本保证条款上,也就是保底量和基本计量方法,当然,能一次性决定定量节能量的方式对节能公司更有利。
2.3 关于项目结算
大型的节能项目一定要把第三方的验收标准,检测手段和节能量认证写进协议。大型国有项目还要争取当地节能监察中心的参与,尽量不要因甲方的压力而把验收设定为双方协商确认。售后服务一定要打包进来,列入附件,尤其是免责条款务必严谨。
我们建议设备安装后,双方确认一个合理的节能量,每个结算周期就按这个走,核定一个相对值,每期定额结算,这样能源价格涨和跌,节能量大与小都与我们无关。每期只按合同收取固定应收款项。甚至有时可以改造完成后确认一下达到约定节能量之后,就按合同约定比例执行,合同中提前约定好每期的还款额,这样还可以拿着合同到银行去做保理业务,提前收回资金,来做下一个项目。
2.4 当前经济下行趋势下如何签订合同
在合同中应对设备或系统的最少运行时间有限定,节能来源的限定,以保证投资者的权益;回报率好的项目相应延长合同期。
节能服务公司尽量将合同分享的前几年的节能收益分享比例提高,以化解投资成本压力及今后的诸多客户及项目本身的经营风险。
合同条款中可加入客户项目期间的反悔机制,即在项目运行期间,客户对项目的节能效果满意可提出对节能项目中途买断的条款,如此对双方的风险均可相应程度的降低。
2.5 关于合同纠纷
节能服务公司要自信,首先一个合格的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要分三部分,一、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合同),二、技术协议,三、节能效益确认书,这三部分同等重要,需要专业的法律顾问参与,未来如果项目出现重大风险,这三个是主要依据。
首先我们做的项目有没有节能空间,有,按合同结算,没有,设备拆回。如果有节能空间客户不认可,可委托第三方审核,认可了按照合同履约,没钱可以缓付,但必须得认账,合同期结束算总账,总体来讲,大家得按合同履约。
合同风险要把控好,节能效益确认单要在项目完成第一时间让客户确认签字盖章,然后维护客户关系按时收款,合同期满结清账款,不结款的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2.6 关于设备维护
EMC项目的设备运行管理很关键,合同能源项目中设备的日常维护职责需要明确。往往需要专业人员维护才能发挥应有的效用。设备维护的成本大,时间长,单靠节能公司,恐怕难免有疏漏。
某节能公司在一家企业进行了循环水变频器改造,由于运行环境较差,絮状物将变频器的进风口堵塞,柜内温度升高。节能公司没有日常巡检,企业电气维修人员认为设备是节能公司的,缺乏责任心,未及时清除,造成变频器烧坏停车。
2.7 税收风险控制举措
能源管理合同中的涉税风险要得到控制必须采取以下控制举措:
a)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b)用能企业对从节能服务公司取得的与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的资产,应与企业其他资产分开核算,并建立辅助账或明细账。
c)节能服务公司同时从事适用不同税收政策待遇项目的,其享受税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收入、扣除,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节能服务公司对客户投入了设备节能,且设备可以在同样的功率的条件下可以重复使用,那节能服务公司最大的风险在项目投入后1~2年,因为如果客户在此期间违约,那节能服务公司即便是能把设备拆回,损失也是比较大的。如果客户在2年后违约那可以把设备拆回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总体上来说风险可控,不至于损失太大,毕竟节能服务公司有了2年的收入。
另外,为了减少EMCO承担的风险,在有条件时,应尽可能分散风险。如由客户投入部分项目所需资金,以减少EMCO资金投入量;邀请设备供应商共同参与实施节能项目,用节能效益分期偿还设备费用等方式。我们的每一份EMC合同都有鼓励甲方买断的条款。另外,也可引入保险来解决主体设备的意外风险问题。
所有风险不能单独来考虑。单独采取某种措施去规避某一个风险也许不一定能达到效果。在这些规避风险的措施外,最重要的还是要和客户涉及项目运作的方方面面的人处好关系,要明白他们做这个项目的目的是什么,是主动做还是被迫做,做了项目对每个涉及的人会有什么影响,如何应对。在做好节能服务公司自己该做好的事之外,也得考虑客户的想法利益。
合作 共赢
节能量如果和经济挂钩,则认定工作有难度,节钱好算,节能则复杂,如果双方都保持一个合理的心态则容易达成共识,不能太计较,这就是一个约定和妥协。因为影响变数太多。有时和企业(耗能企业)交流也表示这样观点,凡是节能公司感兴趣的项目,一定就有潜力,然后看你自己,如果有能力自己做就可以,如果不行就有求于别人。少分利就是按照工程运作,多分利就是搞合同能源管理。其他企业如果不和企业决策层有充分了解,谨慎参与。另外也充分考虑到"退出"机制,如果某一天只要业主故意制造麻烦,合理的退出方案必须事先考虑。
规避风险是正确的,但是EMC各相关方以各自避险为目的的过度博弈,只会降低节能技改项目的成功率,也是一种风险。项目成功才符合各相关方的利益。
合同能源管理为客户提升竞争力,客户实施节能改进后,减少了用能成本支出,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同时还因为节约了能源,改善了环境品质,建立了绿色企业形象,从而增强市场竞争优势。
市场机制及双赢结果,ESCO为客户承担了节能项目的风险,客户见到节能效益后,与客户一起分享节能成果,从而取得双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