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自治区住建厅出台了《广西城乡道路半导体照明工程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划》),该《规范》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广西以LED为主要光源的城乡道路照明节能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近日,广西城市照明技术宣贯培训会在南宁召开,对该《规范》进行了详细解读。
在自治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广西城市照明节能改造获得11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这是该行业“十二五”以来首次获得自治区财政支持资金。为加强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自治区住建厅对自治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规范项目的实施提出相关要求,并签订了补助项目工作目标承诺书。同时,组织制定了《广西城市照明管理实施细则》和《规范》。
其中,《规范》是自治区住建厅组织相关单位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科研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为进一步加快推进自治区以LED为主要光源的城乡道路照明节能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规范》中的评价指标增补或修订了照明指标、节能措施和眩光限制等多个方面。根据标准,半导体道路照明灯具相关色温不得高于标称值6500K,色温由低到高分为暖色、正白和冷色。根据不同的地域环境和不同等级的道路,应采用相应色温的灯具。如在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山区多雾的地区应选用色温比较低的灯具。同批次的光源色温应一致,市政道路不推荐使用冷色光源。
该规范适用于广西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的半导体照明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