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7—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1日
黑龙江省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2017—2020年)
节能环保产业是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绿色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是补齐资源环境短板、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支撑,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新龙江的客观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将其作为潜在的新兴产业给予重点支持。为支持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壮大,结合国家《“十三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和建议,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现状
目前,美、日、欧等发达国家节能环保产业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产业体系,在技术装备、服务等领域均具有领先优势,合计占据全球节能环保领域80%以上的市场份额。“十二五”以来,我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也取得显著成效,产业规模快速扩大,2015年产值约4.5万亿元,但仍然存在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秩序不规范、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恶性竞争等问题,税收优惠政策有待进一步落实,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在我省也普遍存在,且我省节能环保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缺少龙头骨干企业。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我省有10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涉及节能环保生产活动,初步测算节能环保产业产值281亿元,比上年增长12.4%。我省在科研、企业、需求等方面存在优势。
科研方面。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给排水专业排名全国前列,该校“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北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代表了我国水治理领域的最高水平;“燃煤污染物减排国家工程实验室”在燃煤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特色显著;高级氧化技术、高性能膜技术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可广泛应用于环保产业的诸多领域。
企业方面。哈电集团的“国家水力发电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哈电发电设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高效清洁燃煤电站锅炉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高效锅炉燃烧研发中心”研发实力居国际先进水平,其自主研发的1000兆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电站锅炉等技术填补国内空白、达到国际一流水平。中国一重供应了目前在建核电站80%以上的核电锻件、70%以上的核反应堆压力容器。中船重工703研究所的特种节能汽轮机、锅炉燃烧系统、汽驱热泵、ORC发电装置、特种换热器等节能装备研发实力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需求方面。我省作为农业、畜牧业大省,年产生秸秆约1.3亿吨、畜禽养殖废弃物约1.2亿吨、施用农药8万余吨,对于秸秆综合利用、农药残余处理、牲畜粪便面源污染的处理、黑土地保护等领域有着巨大的环保产业需求。我省地处高寒地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长期、高效稳定运行对相关领域技术装备提出了现实需求。在以“五头五尾”为抓手,大力推动煤炭、石油精深加工过程中也必然伴随着污染防治措施的提档升级。“十三五”时期,随着党的十九大对推进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出更高要求,我省要实现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对于节能环保领域存在着广阔的产业需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立足省情,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以提高节能环保供给水平为主线,不断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市场环境,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源要素充分、有序投入节能环保产业,实现节能环保产业的快速、提质、创新发展,为改善环境质量、建设美丽新龙江提供可靠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引领。以节能环保领域科技创新为核心,强化产学研用结合,打造协同创新平台,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加快技术更新换代。推动商业、服务、管理模式创新,满足多元化、个性化市场需求,提升节能环保产业供给质量和水平。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节能环保产业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市场秩序,形成统一开放、平等准入、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坚持政府引导。加强政策扶持,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行政执法,形成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坚持重点突破。以系统节能、水气土环境污染治理等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关键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的研发攻关,提升节能环保产业对解决重大资源环境问题的支撑能力。
(三)主要目标。
通过优化产业布局、强化政策引导、规范市场运作、激发市场潜能,促进产业产品高端化,企业经营综合化,园区发展集群化,逐步建立起吸纳就业能力强、技术装备水平高、产品市场份额大的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体系,将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为全省中观层面新增长点。力争到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达到4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0%左右。
三、发展重点
(一)节能技术装备。
1.高效锅炉技术装备。加快研发高效低氮燃烧器、智能配风系统等高效清洁燃烧设备和波纹板式换热器、螺纹管式换热器等高效换热设备;支持开发锅炉系统能效在线诊断与专家咨询系统、主辅机匹配优化技术等,不断提高锅炉自动调节和智能燃烧控制水平;推进高效环保的循环流化床、工业煤粉锅炉及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等产业化。鼓励锅炉制造企业提供锅炉及配套环保设施设计、生产、安装、运行等一体化服务。
2.电机系统技术装备。加强绝缘栅极型功率管、特种非晶电机和非晶电抗器等核心元器件的研发,加快特大功率高压变频、无功补偿控制系统等核心技术以及冷轧硅钢片、新型绝缘材料等关键材料的应用,推动高效风机水泵等机电装备整体化设计,促进电机及拖动系统与电力电子技术、现代信息控制技术、计量测试技术相融合。加快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等新型高效电机的研发示范。
3.能量系统优化技术装备。加大系统优化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鼓励先进节能技术、信息控制技术与传统生产工艺的集成优化运用,加强流程工业系统节能。针对新增产能和具备条件的既有产能,以整合设计为突破口,形成贯通整个工业企业生产流程的综合性节能工艺技术路线。
4.余能回收利用技术装备。加强有机朗肯循环发电、吸收式换热集中供热、低浓度瓦斯发电等技术攻关,推动中低品位余热余压资源回收利用。加快炉渣、钢坯和钢材等余热回收利用技术开发,推进固态余热资源回收利用。探索余热余压利用新方式,鼓励余热温差发电、新型相变储热材料、液态金属余热利用换热器技术等研发。
5.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高效节能汽车、纯电动汽车以及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客车,重点解决动力电池系统管理和电池组安全性、可靠性和轻量化以及在严寒环境条件下电池充放电性能等问题,加快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加强节能环保技术和工艺创新设计,提升核心零部件(动力总成、整车控制、电动车核心部件等)的研发和制造能力,继续加大对现有零部件产品轻量化优化设计力度。
6.绿色建材。鼓励开发保温、隔热及防火性能良好、施工便利、使用寿命长的外墙保温材料、低辐射镀膜玻璃、断桥隔热门窗等,开发推广结构与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墙板,引导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等建材的应用。支持发展环境友好型建筑涂料和胶黏剂,推广应用高分子防水材料、密封材料和热反射膜。
(二)环保技术装备。
1.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装备。加快烟气多污染物协同处理技术及其集成工艺、成套装备与催化剂开发,攻克低氮燃烧和脱硝工艺氨逃逸控制、PM2.5和臭氧主要前体物联合脱除、窑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研发脱硫、脱硝、除尘、除汞副产物的回收利用技术。探索挥发性有机物(VOCs)源头控制方法,研发推广吸附浓缩、低温等离子体净化、生物法脱臭、光氧化和光催化等末端治理及组合治理技术,推进吸附材料再生平台示范建设。促进发动机、汽轮机等机内净化、尾气治理、蒸发排放控制等移动源环保升级以及柴油机(车)排放净化。
2.水污染防治技术装备。加强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水体富营养化控制、总磷达标排放等关键技术研发力度,着力突破藻毒素处理、饮用水消毒副产物去除等水安全保障技术。开展地下水污染溯源技术、修复材料及技术研究,开展工业废水生物毒性、急性毒性等前瞻性技术研究,开发新型高效水处理材料及高效水处理生物菌剂。加快反渗透膜、纳滤膜的推广,提高膜生物反应器性能、降低成本。开展高效低耗生活污水处理与回用工艺、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研发和示范。大力推行低成本、微动力的小型水处理技术和畜禽养殖面源污染控制技术,推动小城镇和农村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营地生产生活污水分散处理。
3.土壤污染防治技术装备。增强土壤污染诊断水平,增强风险识别、污染物快速检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阻隔等风险管控能力。突破功能材料(药剂)、土壤调理剂和修复药剂的技术和成本瓶颈。加快实现原位修复专用工程设备国产化。加强生命科学技术在土壤修复领域的技术储备。提升农田土壤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快速检测修复技术水平以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价数值模拟技术水平。
4.城镇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装备。提高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浓缩渗滤液、填埋气利用技术水平,加快村镇低成本小型垃圾处理成套设备开发示范。着力突破重金属废物、抗生素菌渣、高毒持久性废物综合整治工作,推动与我省危险废物基本特征相适应的利用处置技术研发,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过程的风险控制水平,促进危险废物高效焚烧装备产业化,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5.噪声和振动控制技术装备。开发新型吸声、隔声、隔振、减振材料,重点推进阻尼弹簧浮置板轨道隔振技术国产化,提升配套产品的自动化和集成化水平。推动燃煤电厂低频噪声源头治理成套设备研发和应用。推进施工场地、机场等环境噪声在线连续监测技术设备的研发和应用,加强低成本、可移动降噪设备研究与推广。
6.环境大数据技术装备。推动在线监测技术与信息化技术的深度融合,加强环境物联网与大数据建设,实现环境监测数据模型化、精细化、准确化。以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重金属、火电厂ppb级PM2.5在线监测和现场快速检测技术以及相关标准物质的研发和应用。开展大气新型污染物、空气环境颗粒物、工业排放气体在线监测计量、水质生物毒性监测、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等技术研究。研究适用范围广、监测数据准确的多参数水质自动检测仪器和连续监测装备,推进水质自动化监测。提高在线监测仪器的测量精度和性能稳定性,提升仪器仪表智能化水平。
(三)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
1.尾矿资源化技术装备。开发选矿药剂及装备,加快多种共伴生有价组分综合回收利用等高效尾矿回收技术研发。加大膏体尾矿干式堆存、尾矿高浓度充填自动化控制、高浓度尾矿胶结充填采矿等关键技术装备的研发力度。开发低成本生产超高强度混凝土、微晶玻璃等尾矿利用产品。围绕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四煤城发展转型,加大煤矸石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力度。
2.工业废渣技术装备。积极研发源头减量、杂质脱除、结构重构、强化成型等关键技术,突破冶炼渣多种有价组分综合回收技术,示范推广赤泥、脱硫石膏、磷石膏、粉煤灰等工业废渣的高效无害化处理技术和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以工业废渣为原料的高附加值产品和低成本利用技术。
3.再生资源利用技术装备。加快开发报废汽车和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智能拆解和拆解物自动化分选等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废旧塑料的改性改质技术。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研发餐厨垃圾的低成本资源化技术和产品。探索废旧太阳能光伏板、报废动力蓄电池、废碳纤维材料、废纺织品、废节能灯、农膜和农药化肥等新型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技术。鼓励企业研发和应用智能型回收设备。鼓励研发和推广基于物联网的再生资源收运系统。
4.再制造技术装备。研发推广生物表面处理、自动化纳米颗粒复合电刷镀、自动化高速电弧喷涂等再制造产品表面处理技术和废旧汽车发动机、机床、电机、盾构机等无损再制造技术,突破自动化激光熔覆成形、自动化微束等离子熔覆、在役再制造等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基于监测诊断的个性化设计、自动化高效解体、零部件绿色清洗、再制造产品疲劳检测与服役寿命评估等技术。组织实施再制造技术工艺应用示范。重点推动哈尔滨大飞机循环再制造项目建设实施。
5.水资源节约利用技术装备。开发雨水高效回收利用、管网检漏和防渗、民用净水设备浓水利用等节水技术,研发和推广高效生活用水节水器具。农业领域推广输水明渠防渗、喷灌、微灌、水肥一体化等节水灌溉技术,工业领域推广高硬高碱循环水处理技术、水质分级梯级利用技术、高钙高COD废水处理回用技术、变频节水系统等节水技术。进一步解决反渗透膜、超滤纤维等水处理关键部件运行不稳定、寿命短等技术障碍,大力推进反渗透淡化装置和真空纤维超滤水处理等苦咸水淡化技术。
(四)节能环保服务业。
1.节能节水服务。支持开展节能咨询、评估、监测、检验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鼓励节能服务公司整合上下游资源,为用户提供诊断、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等合同能源管理“一站式”服务,推动服务内容由单一设备、单一项目改造向能量系统优化、区域能效提升拓展。
2.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化,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提供环境基础设施投资运营服务,完善工程总承包+系统托管运营(EPC+C)、项目管理承包(PMC)等运营机制。鼓励地方政府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模式引入服务商,推行环境治理整体式设计、模块化建设、一体化运营。创新排污企业第三方治理机制,鼓励电力、化工、钢铁、采矿、造纸、畜禽养殖等行业企业将环境治理业务剥离并交由第三方治理。
3.环境监测和咨询服务。引导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污染源监测、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监测等环境监测活动,推进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对公共环境监测数据,逐步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取得,有序放开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等公益性、监督性监(检)测业务,有序发展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鉴别、化学品环境危害特别测试等中介服务。
4.资源循环利用服务。利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建立再生资源交易平台,支持回收行业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衔接,推动“两网融合”。鼓励选矿单位与尾矿资源化利用企业加强合作,开展尾矿库专业化委托管理服务,建立尾矿管理与综合利用相衔接的治理模式。逐步建立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社组织牵头、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提高农林剩余物回收率,促进高值化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依托黑龙江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搭建节能环保产业交流平台。按照市场规则,优化高校和科研机构节能环保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流程和办法,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落实节能环保领域科技成果作价入股、股权期权激励等政策,让领衔科技专家有更多技术路线决策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动权。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科技成果完成单位要按照《黑龙江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有关规定,对有关科技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
(二)简化节能环保项目审批手续。节能环保产业项目在已批准的自有建设用地范围内,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新增建筑面积和不改变建筑结构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再办理国土、规划等手续。对已通过规划环评审查的园区,根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对进入园区、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分区布局的项目,在环评文件中简化产业政策分析、选址合理性分析等章节内容,直接引用具有时效性的现状监测数据。
(三)发挥绿色金融造血功能。切实落实好推进我省绿色金融发展实施意见各项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机制,对银行机构实施绿色评级。落实以用能权、碳排放权、排污权、节能项目收益权、收费权、股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政策。发展绿色信托,通过信托金融服务将资金导向节能环保产业。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吸引鼓励社会资本为原则,利用已设立的省工业投资基金、省科技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加大对我省节能环保产业的支持力度。研究保险资金以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加大对符合产业政策、资质好、管理规范的节能环保企业的担保力度。引导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对节能环保领域创新创业项目实施产业整合、优化布局。
(四)落实节能环保税收、价格及收费政策。宣传贯彻国家节能环保领域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申办流程,抓好政策落地。落实鼓励余热余压余能发电、背压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价格政策以及燃煤电厂脱硫、脱硝、电除尘电价政策,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实施力度,执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和电动汽车相关用电价格。完善供热计量价格、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并推动实施。结合省情实际,严格落实我省清洁供暖电价并适时完善。
(五)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探索建立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机制,推行质量优先的评标原则,适当增加技术标权重;及时公布重大环境基础设施项目中标价格,加强对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项目的运营监管,严防恶性低价竞争。结合网格化监管和日常“双随机”抽查,严格环保执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倒逼环保产业发展。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整治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利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舆论监督等多种方式严厉惩处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公开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例,营造大气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使企业自觉守法成为常态。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将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危险废物堆存场、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作为重点排污单位或特殊监管对象加强监管。
(六)创新政府管理机制。各级公共机构应当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方式实施节能节水改造,完善相关财务制度,确保能够以节能节水效益支付第三方服务机构。以政府为责任主体的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垃圾存量治理等项目工程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
(七)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充分利用哈尔滨国家环保科技产业园区现有资源,在权限内研究出台鼓励政策,依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高校科研力量和我省现有环保类行业协会,着力培育本省企业壮大,积极吸引央企、知名企业进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运营服务的总部经济。创新政府引导产业集聚方式,由单纯招商引资向引资、引智、引技转变,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八)健全节能环保产业常态化统计制度。在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基础上,建立完善节能环保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合理界定我省节能环保产业边界和范围。依法扩大节能环保产业统计范围,并将节能环保服务业企业纳入统计范围。
(九)充分发挥教育提升作用。将节能环保相关内容纳入基础教育教学和德育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增强新一代公民的节能环保及资源环境忧患意识,培养节能环保行为习惯。鼓励高校根据市场需求设置节能环保产业相关学科专业,做好课程设计,打造节能环保人才培养基地。
(十)推进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拓展一体化水处理装备、高效电机、高效锅炉、除尘脱硫设施等先进节能环保装备的国际市场,促进绿色产品出口;鼓励节能环保企业境外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提供优质高效的纯低温余热发电、污染治理、垃圾焚烧发电、生态修复、环境影响评价等服务。围绕《“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重大项目,积极开拓国外市场。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发改、工信、环保、科技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中省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推进落实,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地方政府要抓好政策落地,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本地重点节能环保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推动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