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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中关村节能环保技术优势推进京津冀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

2017-05-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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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中科园发〔2017〕20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探索产业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京津冀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印发《发挥中关村

中科园发〔2017〕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探索产业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京津冀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现印发《发挥中关村节能环保技术优势推进京津冀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请做好宣传和落实工作。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挥中关村节能环保技术优势推进京津冀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服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行动计划(2016-2018年)》,发挥中关村节能环保企业技术优势,推进京津冀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中关村管委会、天津市科委、河北省科技厅联合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立足京津冀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一体化,充分发挥中关村节能环保产业的引领支撑和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支持搭建智慧环保平台、开展联合技术研发、创新绿色金融等手段,着力在大气污染防治、水处理、固废处置、高效节能、新能源及能源互联网等领域开展广泛合作和示范应用,推动区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原则

需求牵引,互利共赢。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京津冀产业转型升级迫切需求,支持搭建区域节能环保优势技术共享平台、绿色金融创新平台,开展传统产业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和项目合作。

长远谋划,重点突破。既要把握传统产业中长期升级方向和节能环保技术创新方向,长远谋划,统筹安排;又要立足当前,以国家重点关注的产能过剩行业、高污染、高能耗、高资源消耗行业为切入点,重点突破。

技术创新,示范引领。持续开展有利于传统产业绿色改造的技术创新及示范应用,不断加大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工作目标

到2018年,中关村节能环保技术支持区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京津冀节能环保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研发和推广一批关键技术,加速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支持在大气、水、土壤、固废、高效节能、新能源等领域研发推广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满足产业升级的节能环保综合解决方案,落地实施一批应用示范项目,推动传统产业技术工艺改进、生产流程优化、能源利用效率提升。

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引导区域节能环保产业链合理布局。通过技术协同创新、中关村节能环保产业辐射引领,培育引导相关企业在京津冀地区合理布局,形成跨区域的节能环保产业链。

探索一系列产业促进的新机制,形成区域合作新模式。支持建立跨区域的智慧环保平台、节能环保优势技术共享平台、绿色金融服务平台等,探索建立京津冀三地联合推进节能环保产业、促进节能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升级的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智慧环保平台建设

通过整合遥感影像、基础地理数据库等环境空间信息资源,实现近地面颗粒物、NO2、SO2、O3、CO等污染物的遥感监测,支持建设环境遥感数据监测信息平台,推动以数据融合为特征的“天地一体化”协同监控体系构建,实时分析环境质量现状和监控数据特征。支持利用物联网等技术,重点以大气、水、固废为管理对象,搭建环保数据共享平台。

支持开展固废处理智能化技术研发,面向生活区、工业园区重点推广智慧环卫系统、工业危废管理系统、固废资源化再利用系统平台建设,推动实现生活垃圾、工业固废动态监测管理,优化管理流程,探索建立电子废弃物动态物流体系,打造绿色回收产业链。面向京津冀工业园区,支持搭建园区环境监控预警平台,实现园区风险预防、准备、响应、恢复全过程防控,打造工业园区环境安全管控一体化解决方案。

(二)推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面向钢铁、冶金等行业,重点推广烟气中多污染物联合脱除技术、工业炉低氮燃烧技术和从源头上治理污染物及二氧化碳排放技术;面向电力行业,助力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净排放。

针对京津冀地区货运物流以及公共出行领域,重点推广柴油车颗粒物捕集器和机动车催化转化器等尾气净化装置、汽油烃重组等汽车尾气排放控制和油品提升技术。针对有机化工、制药、涂装印刷、塑料制品等重点行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重点推广工业有机废气高效吸附与回收,以及燃烧、光催化氧化等先进的销毁技术。

(三)推进水污染处理

支持加大重污染行业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和工艺技术改造,提高处理效果、降低处理成本,重点开展高氨氮废水处理、高盐高色度工业废水处理与资源化、难生物降解有机废水处理、含重金属废水处理等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发展高效低耗、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新技术,探索建立废水达标减排、毒性减排与资源循环利用相协调的工业废水处理集成技术体系,推动建设废水循环利用园区。

支持加快实施城镇集中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与“提效改造”工程,重点推广脱氮除磷技术、膜生物反应器工艺、纳滤高品质再生水工艺、污水中能源及资源回收等重点技术和设备,推动中关村企业参与建设海绵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流域污染防治等示范工程。

(四)推进固体废弃物处置与土壤修复

重点推广生活垃圾减量化与分类回收、焚烧污染控制、垃圾渗滤液高效处理等技术;有机固废热解处理技术、污泥水泥窑炉协同处置、电渗透污泥脱水等污泥高效资源化处置技术;危险废弃物运输、高效焚烧及安全填埋等技术;工业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与资源化技术;建筑垃圾处置与资源化技术;电子垃圾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等技术。

支持推广垂直屏障技术、固化/稳定化技术、土壤气相抽提技术、生物修复技术、电动/化学修复技术等环境修复技术,支持企业参与工业场地修复、农田修复、矿山修复及填埋场修复等工程建设项目。支持企业参与城市固体废弃物资源利用示范工程,推动污泥集中处置设施建设,探索建立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和综合利用体系。

(五)推广高效节能技术

支持推动源头节能减排,实施低阶粉煤气化蓄热式锅炉技术,推进钢铁等行业氢气竖炉直接还原炼铁新工艺示范工程建设;推动高效煤粉锅炉、生物质锅炉、复合循环流化床焚烧锅炉技术应用;推动实施热电联产项目应用示范。加快推广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焦炉上升管余热利用、高炉炉顶余压发电、电厂循环水余热及石化企业生产余热回收利用等技术研发和应用。

支持推进大型高耗能企业能源梯级利用和能源系统整合,推进建设工业企业能源管控中心和能源管理体系,深入挖掘钢铁、电力、建材等行业系统节能潜力。支持绿色建筑,推广可视化建筑、模块化建筑设计、能耗监测系统控制与优化等技术,构建建筑设备能耗数据采集、分类统计、数据分析等管控平台。

(六)推动新能源与能源互联网应用

支持开展可再生清洁能源利用、储能、智能电网与主动配电网、智能能量管理及故障分析管理、可靠安全通信等能源互联网关键技术攻关,建设一批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项目。以2019年世界园艺博览会及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支持中关村企业率先在延庆开展能源互联网产业示范区建设,并在张北等有条件的地区推广分布式能源示范应用及智能微网示范工程。

三、工作措施

(一)承接重大工程和项目落地

支持中关村企业以在津冀设立子公司或合资成立分公司的模式,承接节能环保重大工程;合作成立专业化的节能环保设施运营服务公司,优先采购京津冀地区企业的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和服务,开展污水、固废、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服务。

(二)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应用

针对钢铁行业脱硫脱硝、建材行业降氮脱硝、工业企业VOCs排放、机动车尾气排放、燃煤锅炉燃烧、散煤燃烧等技术需求,重点开展节能与能源梯级利用、超净排放、VOCs治理等关键技术研发应用与示范应用,助力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支持城镇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模式、农村生活污水适用性技术与产品、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集成应用技术、区域环境防治商业模式等的研究与应用示范,加强跨区域污染物转移、处理处置及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研究。加强对京津冀地区工业污染场地、废弃矿山、污灌区农田等典型污染场地与地下水的修复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三)推进形成跨区域节能环保项目合作机制

支持建设跨区域的节能环保优势技术共享平台,将京津冀节能环保企业逐步吸纳到平台上,实现信息共享。支持中关村企业整合上下游产业链环节,形成行业整体解决方案,采用PPP等模式,根据京津冀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节能环保合作需求,组织中关村节能环保企业开展精准对接,共同承担重大项目。

(四)搭建绿色金融服务平台

发挥中关村协同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和中关村协同创新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探索成立京津冀节能环保产业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为中关村企业参与京津冀地区生态环境建设重大工程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商业银行、融资平台、担保公司等机构,集成知识产权质押、排污权抵押、贸易融资、融资租赁、发行直接融资产品等各类金融手段,开展绿色金融创新。支持企业参与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碳排放权跨区域交易,探索开展跨区域SO2、NOx、VOCs、颗粒物等排污权交易。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统筹协调

中关村管委会、天津市科委、河北省科技厅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根据有关管理办法,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中关村企业、产业联盟、高校院所等面向津冀重大需求,整合上下游和行业资源,与当地企业联合实施示范应用项目。天津市科委、河北省科技厅在示范应用项目签订合同后,给予当地企业资金支持;中关村管委会根据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给予中关村合作主体资金支持。

(二)成立专家委员会

建立京津冀节能环保产业专家委员会,组织企业、高校院所、产业联盟等专家为京津冀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及区域环境污染防治提供专业支撑。充分发挥联盟、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重大项目落地、关键技术示范、公共服务平台等建设进展情况的跟踪、分析,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

发布信息动态,挖掘、提炼典型示范应用及重大落地项目的成效,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总结可示范、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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