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郑州市2015—2017年燃煤削减
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2015—2017年燃煤削减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9月25日
郑州市2015-2017年燃煤削减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制定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的函》(豫发改环资函〔2015〕114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约谈会议纪要任务分解的通知》(郑办网:〔2015〕98号)精神,加强全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逐步削减燃煤总量,完成燃煤消费量实现负增长的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根本出发点,坚持能源安全保障与清洁发展并重,加大改造力度,扩大治理区域,加快压减燃煤和清洁能源设施建设,构建安全清洁高效的现代城市能源体系,促进空气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现状分析
(一)燃煤消费情况。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费总量2977万吨(含巩义市467万吨),燃煤发电装机901万千瓦(含巩义90万千瓦)。其中:电力、热力生产供应业消费2401万吨(含巩义322万吨),占比80.6%,制造业消费576万吨,占比19.3%,原材料消费37万吨,占比0.1%。市内五区和三个开发区煤炭消费483.9万吨,约占全市的16.2%。
(二)清洁能源利用情况。2014年,全市天然气消费量约18亿立方米,光伏发电装机约32兆瓦,生物质发电装机达72兆瓦。登封嵩山48兆瓦、新密尖山49.5兆瓦、荥阳飞龙顶49.5兆瓦、新密牛坡岭49.5兆瓦、新郑49.5兆瓦等5个风电项目共计246兆瓦已列入国家“十二五”风电核准计划,其中登封嵩山48兆瓦、新密尖山49.5兆瓦、荥阳飞龙顶49.5兆瓦风电项目已取得核准文件。全市燃煤电厂煤炭消费占比很高,清洁能源发展尚未形成一定规模。
三、工作目标
煤炭总量削减和燃煤替代目标:
(一)到2015年底,燃煤总量从2014年的2977万吨(含巩义467万吨)削减到2857万吨,工业企业削减燃煤约120万吨(含巩义20万吨),发展清洁能源可替代燃煤303万吨。
(二)到2016年底,燃煤总量从2014年的2977万吨(含巩义467万吨)削减到2832万吨,工业企业削减燃煤约145万吨(含巩义25万吨),发展清洁能源可替代燃煤375万吨。
(三)到2017年底,燃煤总量从2014年的2977万吨(含巩义467万吨)削减到2807吨,工业企业削减燃煤约170万吨(含巩义30万吨),发展清洁能源可替代燃煤455万吨。
四、主要措施
(一)严格控制新建燃煤发电机组。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特殊情况遗留的新力电厂搬迁外,不再新建燃煤发电项目。
(二)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项目。禁止新建工业燃煤锅炉,严格控制含燃煤供热锅炉项目审批,建成区禁止新、改、扩建燃煤供热锅炉,全市范围内新、改、扩建项目应使用清洁能源。
(三)实行煤炭等量替代。新建燃煤项目需实行煤炭等量替代,项目批复前需制定煤炭等量替代方案,等量替代方案由项目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和市统计局审核通过后出具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前置要件。
(四)严格节能审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加强分类管理,严控高耗能项目审批。
(五)严格煤炭质量管理。加强我市煤炭质量、经营性煤炭堆场设置、用煤单位燃煤排放、储煤场地扬尘污染等管理工作。鼓励用煤企业开展清洁生产,采取有效节能措施,节约用煤,做到增产不增耗。本市用煤单位和个人禁止使用劣质煤,发电企业要使用全硫含量曑0.50%的低硫优质煤,民用煤全硫含量要曑0.4%。
五、重点工作
(一)继续做好市区燃煤锅炉拆改。2015年,计划拆改燃煤锅炉10台,建设配套热力管网14公里,配套燃气管网17公里;2016年,完成市区剩余10台燃煤锅炉拆除或改造任务,各县(市、区)主城区完成分散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工作;2017年,各县(市、区)产业集聚区完成分散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或拆除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信委、市城管局
(二)实施集中供热锅炉煤改气。推进二马路、郑东新区热源厂燃煤锅炉改造,加快项目改造方案论证工作,力争2016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热力公司
(三)积极推进引热入郑工程。加快国电荥阳电厂供热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实现国电荥阳电厂向市区供热1400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热力公司
(四)加快热电外迁工作步伐。加快新力电厂外迁工作,在荥阳贾峪选址建设2台66万千瓦清洁燃煤供热机组,争取2015年第四季度开工建设,2017年投产。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荥阳市政府、市供电公司、新力电力公司
(五)强力推进工业企业燃煤削减工作。通过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等措施对火电、水泥、耐材、造纸、铝加工、化工等行业燃煤进行削减,到2015年底,燃煤量削减约120万吨。到2016年底,削减燃煤约145万吨。到2017年底,削减燃煤约170万吨。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各相关企业
(六)积极推广使用洁净煤。加强全市煤炭市场经营管理,制定散煤市场准入办法和煤炭质量控制标准,加强政策引导和执法监管,堵死劣质煤进入郑州市场的进口,大力推广使用洁净煤,降低燃煤对空气的污染。
牵头单位:市质监局
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市商务局、市煤炭局
(七)清洁能源替代工程。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天然气指标,逐步提高天然气消费占比,加快光伏发电、风能发电建设进度,逐步扩大装机规模,大力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和地热能利用,减少燃煤消耗;到2015年底,天然气利用量达到20亿立方米,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4兆瓦,风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97.5兆瓦,太阳能热利用面积达到1142万平方米,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产达到25万吨,市区采用地热能热泵采暖(制冷)建筑面积达到758万平方米,可替代燃煤303万吨;到2016年底,天然气利用量达到25亿立方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总规模达到100兆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兆瓦,风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47兆瓦,太阳能热利用面积达到1242万平方米,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产达到25万吨,市区采用地热能热泵采暖(制冷)建筑面积达到828万平方米,可替代燃煤375万吨;到2017年底,天然气利用量达到30亿立方米,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总规模达到200兆瓦,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00兆瓦,太阳能热利用面积达到1342万平方米,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产达到30万吨,风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97兆瓦,市区采用地热能热泵采暖(制冷)建筑面积达到898万平方米,可替代燃煤455万吨。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信委、市城建委、市农委、市科技局、市规划局
(八)大力推进燃煤电厂超洁净排放。积极推进燃煤电厂超洁净排放项目建设,各燃煤发电企业要优化改造方案,合力安排工期,加快项目进度,早日实现超洁净排放,进一步减少燃煤对大气的污染。改造后燃煤电厂排放标准达到烟尘排放浓度曑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曑35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曑50mg/m3。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市供电公司、各燃煤发电企业
( 九)积极协调引电入郑工作。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郑州北5 0 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优化电网网架结构,逐步提高外来电的利用比重,减少本地发电企业燃煤消耗。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供电公司、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专案,报市政府或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批准后尽快实施,同时要建立工作台账,把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县 ( 市、区)和相关燃煤企业并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确保我市燃煤削减和清洁能源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燃煤削减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综合调度和协调,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完善制度措施。建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把燃煤削减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列入政府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核评价各级领导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定期严格考核,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依据约束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
( 三)加大资金扶持。市本级和县 ( 市、区)政府积极筹措资金,对完成燃煤削减和清洁能源建设目标的单位和企业给予一定的奖补,引导、鼓励燃煤企业积极挖潜,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环保新技术的应用,提高发展清洁能源的奖励标准。
( 四)明确责任分工。各牵头单位对行政区域内燃煤削减和清洁能源建设负总责,制定本地燃煤削减和清洁能源建设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年度控制指标。各开发区管委会、县 ( 市、区)政府要将燃煤削减和清洁能源建设任务明确到具体企业,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
( 五)落实目标考核。为确保方案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对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要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对目标任务的督导督办力度,确保年度任务完成。
附件:1.2015年各县(市、区)燃煤削减任务分解表
2.2016年各县(市、区)燃煤削减任务分解表
3.2017年各县(市、区)燃煤削减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