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行业

《财政部 生态环保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能源局 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通知》

2018-07-23    来源:国家能源局
0
[ 导读 ]:为扎实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政资金政策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 416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7〕671号)等有关文件,我们制定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适时修改和完善。
 
 
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为扎实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政资金政策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 416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7〕671号)等有关文件,我们制定了《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绩效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适时修改和完善。
640.webp
640.webp (1)
640.webp (2)
640.webp (3)
640.webp (4)

 
 
[ 政策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文章

 
  • 精彩推荐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 中国节能网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领导机构  |  专家机构  |  管理团队  |  机构分布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