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打造优势产业集群2018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发〔2017〕42号文件精神和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优势产业集群,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思路
以提升产业集群主导产业发展质量为中心,坚持产业集群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并举的工作思路,统筹推动规划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管理服务等全面升级,不断提升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促进我省产业集群集聚集约发展。
二、主要目标
培育一批空间集中开发、资源集约利用、产业集群发展、服务集聚配套的产业集群,引导和推动重点项目在产业集群落地。新认定一批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重点建设30个示范效应显著、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集群。
三、发展重点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
以实施大数据战略为牵引,以信息安全、传感器、人工智能等为重点,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群。推动以太原为中心,覆盖晋中、阳泉、吕梁、长治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带以及光伏、LED两大产业集群建设。重点建设省级政务云平台、阳泉智能物联网应用基地、吕梁华为山西大数据中心、山西北斗数据中心、中电科创新产业园等项目。
(二)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以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能源装备、重型机械、通用航空等为重点,打造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着力推动太原、大同、运城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业基地,晋中、晋东、晋北三大煤机装备制造基地,太原、长治电子智能装备制造基地建设。争取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加快创建智能制造创新中心和技术联盟,打造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三)新材料产业集群
以新型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化工材料、前沿新材料等为重点,打造新材料产业集群。着力推动太原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研制基地、太原和运城两大铝镁合金材料及钕铁硼永磁材料基地、阳泉和吕梁两大新型耐火材料产业基地、太原和大同两大新型纤维材料基地、忻州煤系高岭土材料基地、晋城纳米材料基地、大同新成石墨烯产业化基地建设。
(四)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以扩大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生产能力为重点,加快布局推进整车设计组装、高储能电池、关键零部件制造等重点项目,打造太原、晋中、长治、运城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五)节能环保产业集群
推动太原、运城等高效节能机电产品制造集群,太原、忻州等高效节能锅炉生产集群,太原、晋中、忻州等环保装备研制基地,以及朔州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基地等集群和基地建设。
(六)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
以打造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化工基地为目标,推进稷山县西社新型煤焦化循环经济示范区、平定县龙川工业园区现代化工产业园、襄垣县王桥新型煤化工园区、北留周村循环经济工业园、洪洞煤焦化深加工园区、忻州煤化工循环经济园区、孝义市梧桐焦化工业园区等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建设。
(七)现代医药产业集群
围绕创新化学药、振兴中药产业、突破生物药、培育药用包材和特色健康产业目标,推动晋北原料药及制剂、晋中中成药、晋南新特药三大产业集群建设。
(八)传统优势产业集群
以煤-电-铝(镁)-材、煤-焦-化(钢)等一体化发展为方向,打造传统优势产业集群。推动钢铁、有色、焦炭、食品、轻工、纺织等产业向中高端突破。以乘用车、全铝汽车应用为突破口,实现铝镁材料链条向高端延伸。重点推进运城、吕梁两个百万吨铝镁合金基地建设。推进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酒类)、山西老陈醋生产基地(清徐经济开发区)、晋北小杂粮基地等食品产业集群建设。推进祁县和闻喜两大全国日用玻璃基地,朔州、晋城和阳泉陶瓷基地,平遥、新绛、稷山传统漆器等轻工产业集群建设。
四、重点任务
(一)明确集群功能定位
按照“淘汰低端、提升中端、发展高端”的原则,明确集群功能定位,将发展主导产业以及产业链配套产业摆在推动集群各项工作的核心位置。鼓励集群园区化发展,围绕集群产业特色,建设特色园区,通过提高园区承载能力、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使特色园区加快成为产业集群的主要载体。支持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在产业集群基地参与建设多层标准厂房,以及水、电、汽、热、道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
(二)推动集群转型升级
推进集群现有的钢铁、有色、焦炭、食品、轻工、纺织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引导集群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培育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产业链。引导铸造类、焦化类产业集群优化调整产品结构,突破关键技术,提升高端铸造产业集中度和焦化产品精深加工水平。鼓励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现代煤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具有地方优势和特色的产业集群。
(三)推动集群产业链招商
围绕主业提升和产业链配套,聚焦集群产业薄弱环节,积极开展招商合作。探索招商引资工作新机制,以产业链条吸引外部资金、管理、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实施集群式引进、专题性推介、区域性对接。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根据国家及省产业规划布局,以制造业为发展重点,结合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环境容量及生产要素保障等条件,指导各地区合理、有序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开展精准招商引资活动,重点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现代煤化工、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兴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引导我省企业主动与行业领军企业进行合资合作。
(四)推动集群龙头企业发展
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主业突出、创新能力强、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在产业集群建设中的集聚带动效应,发挥龙头骨干企业产业辐射、技术创新和营销渠道的优势,增强产业带动能力,推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配套协作。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联合、并购和品牌经营、虚拟经营等现代模式,对其上下游配套企业进行重组、改造,逐步衍生或吸引更多相关企业集聚。
(五)推动集群重大项目建设
加快对产业集群有支撑和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建设。遵循“项目建设带动集群发展”的原则,积极推动成功汽车年产30万辆新能源汽车二期工程、太原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研制基地、华翔增材制造项目、中铁磁浮轨道交通产业园等重点项目以及新落地的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早日投产达效。充分发挥服务企业常态化机制作用,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重点项目顺利建设保驾护航。
(六)推动集群创新能力建设
加强技术创新主体建设,鼓励集群内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集群内企业与行业中试中心、产业公共技术平台进行横向协同创新。引导产业集群内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加强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培育认定工作。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大产业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不断提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更多地突破核心技术;支持集群企业与大公司、大集团建立技术战略联盟,合作引进消化再创新项目。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
结合地理区位、自然资源和环境承载力,确定产业集群发展布局,加强规划指导,突出特色产业,确立主导产业,原则上重点项目须在园区集中布局。遴选优质产业集群认定一批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支持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以树立标杆基地带动集群及相关产业规范、有序发展。
(二)加大资金支持
强化资金支持力度,省级技改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产业集群内项目,专项支持集群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市、县加大对产业集群发展的支持力度。强化银企对接,搭建银企合作的平台,积极分批向金融机构、省战略新兴产业投资基金遴选推荐集群优势产业建设项目。
(三)创优发展环境
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节能审查事项实行承诺制无审批管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借鉴先进地区做法,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能力,为产业集群的快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四)促进合作交流
围绕省内优势龙头企业、世界500强等重要战略投资者,以及上下游配套企业,采取有力举措“引进来”,吸引骨干企业和上下游关联产业企业联合“走出去”。举办集群专项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创新发展经验,分析查找突出问题,提升优势产业集群建设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