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江苏
对国电津能热电2×330MW机组#1机湿式除尘器节能减排改造EPC玻璃钢烟道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步开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国电津能热电2×330MW机组#1机湿式除尘器节能减排改造EPC
标的物名称:玻璃钢烟道
项目性质:改造
交货地址:国电津能热电有限公司
交货时间:2015-9-30
采购数量:φ5.2米*18.8米(内含弯头长度),壁厚30mm玻璃钢烟道1批(含供货及安装)
运输方式:汽运
四、招标范围: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玻璃钢烟道一批(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5.1本标段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制造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5.2 制造企业的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5.3 投标人必须提供两个及以上工程使用过标的物(同等规格或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两年的运行业绩,并提供商务合同或者用户签署的证明文件(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5.4标的物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
5.5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5.6投标人须提供质量保证(有效期内)认证证书。
5.7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8投标人及其外协或外购厂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外协或外购厂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项目类似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5.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5年8月7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地 址:北京市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请通过平台进行报名并填写信息。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若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须提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5年8月2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陈麦玲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麦玲
电话:15210323921 010-52859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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