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喀什噶尔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第十六期)英吉沙县拉瓦干渠防渗改建工程已由自治区发改委以新发改投资〔2015〕1031号文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水利资金和自治区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4:1,招标人为英吉沙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喀什噶尔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第十六期)英吉沙县拉瓦干渠防渗改建工程位于英吉沙县龙甫乡境内,距离英吉沙县12km。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防渗改建17.8017km,渠系配套建筑物12座,其中节制分水闸7座,输水渡槽2座,跌水3座。2.2招标范围:现对该项目(0+000~17+801.7段)进行招标,防渗改建长度17.8017km(桩号0+000~17+801.7),配套渠系配套建筑物12座,其中节制分水闸7座,输水渡槽2座,跌水3座。2.2.1标段划分:本次(0+000~17+801.7段)招标施工共划分四个标段,监理划分一个标段:施工第一标段:渠道防渗改建4.5KM(桩号0+000~4+500),节制分水闸2座,跌水3座。施工第二标段:渠道防渗改建5.5KM(桩号4+500~10+000)。施工第三标段:渠道防渗改建3.8KM(桩号10+000~13+800),节制分水闸1座,输水渡槽1座。施工第四标段:渠道防渗改建4.0017KM(桩号13+800~17+801.7),节制分水闸4座,输水渡槽1座。监理标段:负责本工程建设期及保修期监理。2.2.2计划工期: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12月25日,总工期14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施工:要求施工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持有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3.2监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持有新疆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4日至2015年7月8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对应的“招标公告”项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址:www.xjslt.gov.cn。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24日11:00(北京时间),地点为喀什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信息网、新疆水利网和《新疆经济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英吉沙县水管总站联系人:艾买提·艾依提联系电话: 13899148099代理公司: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武松松联系电话: 13565672228招标监督机构:喀什地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