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XTC-1528027
招标编码:CBL_20150507_169628291
开标时间:2015-06-01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云南
招标人: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气体灭火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发改基础[2011]169号文批准建设。昆明地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气体灭火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该项目招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项目名称: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气体灭火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1.2招标编号:GXTC-1528027
1.3资金来源:招标人按政府规定筹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起点为米轨石咀站西侧,终点为东部汽车客运站。线路沿春雨路、人民西路、东风东路、南屏街、东风东路、人民东路延长线、金马寺村、太平路、人民东路延长线敷设。一期工程线路全长19.16km( YAK4+200.00~YAK23+360.00),其中高架线1.17 km,地下线和过渡段长17.99km。共设车站17座,全地下车站,平均站间距1.15km。车辆段设置在石咀,停车场设置在放马桥。石咀站预留南延伸的条件。
3号线与1号线、2号线、4号线、5号线、6号线换乘,全线共设置设置换乘车站5座,分别为西昌路站(与1号线换乘)、省博物馆站(与5号线换乘)、文化宫站(与2号线换乘)、大树营站(与4号线换乘)和东部客运站(与6号线换乘)。
控制中心与首期工程合用,在火车北站站附近。
3号线二期工程从石咀站延伸至西山公园站,沿春雨路、滇缅公路布设。线路全长4.227km,均为地下线,设车站3座,平均站间距1.45km。起点位于西山公园景前区规划广场,沿景前区道路和昆瑞公路路侧走行,线路行至市域铁路(安宁-嵩明)线偏转向北、四线并行穿过昆安一级公路进入春雨路布设,在车家壁村前设车家壁站,与市域铁路(安宁-嵩明)线换乘。出站后线路和市域线并行前行约600m与市域铁路(安宁-嵩明)线立交后,在普坪村前设普坪村站,出站后沿春雨路接入3号线一期工程起点(石咀站)。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昆明市轨道交通3号线工程气体灭火系统招标主要内容包括:3号线一期、二期自动灭火系统(含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系统设备及软件、技术资料、附属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试验仪器和相关技术服务)。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4计划工期要求: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两种任意一种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是IG541气体灭火系统制造商,则不得将其IG541气体灭火系统授权给其他投标人,投标人自身或其安装分包商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投标人如不具备上述资质,可分包给具有上述资质的单位)
2) 投标人若不是IG541气体灭火系统制造商,须提供IG541气体灭火系统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IG541气体灭火系统(201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2个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整条线路(整条线线路长度不少于15公里)的IG541气体灭火系统供货业绩。
2)投标人或其安装分包商近五年(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须至少具有2个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国内气体灭火系统安装业绩 (安装业绩规模应为机场航站楼、大型商场、汽车站、火车站、地铁车站等大型公共设施)。
(4)投标人或其安装分包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A证)、项目经理及安装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壹级建造师资格,且至少具有1项在气体灭火系统工程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业绩。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安装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至少具有1项在气体灭火系统安装工程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
(7)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处于有效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2012年1月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信息为准);2014年1月至今没有发生过重大以上(含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投标人为子公司,只能是母公司下属的一级子公司,二级子公司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0)投标人须按照按昆招监委发【2013】2号文的要求和格式提供承诺书。
(11)云南省外的投标人须根据昆政办【2010】75号文规定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在昆明市注册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承诺,或提供已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证明(营业执照)。
(12)为加强安全管理,维护昆明正常的公共资源交易秩序,承担本项目安装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入滇备案证书或入滇备案承诺书,提供承诺书的应承诺其在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完成入滇备案(格式详见第四章)。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其它要求: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 文“关于印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廉洁诚信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 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须自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供查询结果。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05-07 15:08 至 2015-05-14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06-01 09:30。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