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50424_14315071
所属行业: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一期甲醇、二期醋酸及配套
工程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招标公告
受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一期甲醇、二期醋酸及配套工程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一期甲醇、二期醋酸及配套工程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项目
1.2建设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侯岭乡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
1.3设计工期:30天
二、招标范围
本报告拟对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一期年产50万吨甲醇、二期年产40万吨醋酸及配套工程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以实现办理取水许可证的目的。报告编制范围:本报告要对一期50万吨甲醇项目、20万吨二甲醚项目及其配套设施进行水资源论证。本报告要对二期40万吨醋酸项目及其配套设施进行水资源论证。 其它办理一、二期项目取水许可证所需的论证报告。(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甲级资质(火电行业);
3.3 业绩:2012年以来具备2份及以上已通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及对应的审查意见。
3.4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函;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资料的提交
报名人报名时请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时请出示以下资料原件(有特别要求的除外),复印件留存。
4.1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4.3企业资质证书。
4.4业绩:2012年以来具备2份及以上已通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证证报告书及对应的审查意见(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5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函。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6.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1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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