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50424_14313816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内蒙古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和林县60MWp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MWp部分已经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呼发改基础字【2014】50号文件备案,并通过内发改能源自[2014]10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和浩特市神舟光伏电力有限公司。现就该项目项下的10MWp光伏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括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和林县60MWp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一期10MWp部分太阳能电池组件采购招标公告
2、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容量为10MWp,型号为:单块功率255Wp多晶硅太阳能光伏组件。采购内容包括10MWp光伏组件设备供货、运输,配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全程技术支持,配合系统调试、验收、培训及其他附带服务。
3、本次采购数量:
容量
名称
型号规格主要参数
数量(块)
10MWp
多晶硅太阳能
电池组件
单块容量255Wp
43560
4、供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小甲赖村和林县10MWp设施农业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现场。
5、交货完成日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
1、投标人(制造商或代理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包括代理商代理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伍仟万元,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叁仟万元;制造商并具备3年以上光伏组件制造销售经验,投标人具有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及测试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资格未被取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 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有权选择母公 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直接废标。
3、制造商应具有三年以上相关产品独立生产、供应和售后服务的能力。晶体硅组件企业的生产检验能力不低于500 MWp,已有用户的装机容量100MWp以上并已经投入运行时间不少于1年(附用户证明或验收报告);
4、光伏组件须具备CGC最新版认证许可证书;
5、制造商需配备AAA级太阳模拟器、组件隐裂测试设备、高低温环境试验箱等关键检验设备;
6、2011-2013年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7、本批次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 年 04月 24 日至 2015 年 4 月28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候。
2、报名所需资料:
须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外,其余原件查验后退回投标申请人。复印件二份须加盖公章,A4纸装订成册),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报名。
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至少提供三个项目)、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六、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审查地点: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04月24日至2015年04月28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候;
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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