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汝州市委机关一会议室装修改造工程招投标引争议。有自称投标单位员工的网友在开标前自曝已中标,并称“感谢局长、人民币”,同时“可怜别的招标企业”。而在开标三天后,官方公示证实其所在单位中标。今日下午,招标方汝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回应南都记者,招标不存在贿赂等违规行为,公示期间亦无异议。涉事企业则称,经查该微博并非内部员工所为,或为对手恶意中伤。(1月30日《南方都市报》)
汝州市一会议室工程招投标,本来是众多政府购买工程的一件普通事,却在开标前后出现了“预告门”,声称湖南某企业因给汝州机关事务局局长送现金,肯定会中标。结果也不出所料,该企业果真中了标。难道这只是一个偶然事件,是竞争对手的抹黑造谣?恐怕不管是汝州市政府,抑或是湖南六建装饰有限公司,以及有可能“抹黑”湖南六建公司的竞争对手,在事实尚未清楚之前,都难以撇清关系。
不管是政府招投标的项目,还是其他重大工程项目,凡涉及到招投标的,其目的就是借助招标形式,为市场竞争主体提供一个规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以期达到最优效益,减少不必要的纷争。但是,既然是工程项目,就涉及到经济利益,谁中标谁不中标,差的不仅是这个结果,更是其后庞大的中标利益。为此,有的企业就可能心生邪念,为自己的一己之私走旁门左道。于是,标尚未开,中标者就进行了“预告”,也未尝不可。倘若“预告门”主体确实是湖南六建,这未免也太过招摇,有钱加任性,加炫耀,直接挑战了招投标法的底线,破坏了竞争对手和公众对招投标的信任,于此情况下,湖南六建应该承担必须的法律责任。
但是,既然湖南六建声称该微博系竞争对手所为,在结果尚未出炉之前,也未尝不可。竞争者有可能因实力悬殊,胜算不大的情况下,做最后挣扎,给胜出者添添堵也未尝不可。但是,这种损人的事是否可以利己,尚不可知,却有可能先将屎盆子扣在自己头上,这样的鲁莽还真有待相关方面尽快查处。
不管是湖南六建真的行贿某领导,抑或是竞争对手抹黑湖南六建,汝州市政府难逃“躺枪”结果。此时,应该遵照法律的要求,本着公开、规范的原则,最大限度的加以证明,此轮招投标行为的合法性,没有进行暗箱操作。倘若不能自证清白,想必此轮招投标,势必将产生“工程还未上马,官员却要栽于马下”的结果。
招投标“预告门”已然打开,不管是谁打开的,最终必然要求彻查到底,必然要求工程招投标程序是干净的,工程质量是有保障的。否则,“预告门”的出现,就没有任何意义。这种程度上说,“预告门”必须有一个明确和清晰的答案,谁是谁非也应该有个了断,谁是谁非也必须有所担当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