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名称:新疆公安边防总队机动支队发电机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1台400KW柴油发电机组及其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及后期服务等(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投资:35万元。
四、项目地点:喀什市中亚南亚工业园区中亚五路西侧。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1、生产厂商报名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LS0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④投标设备的检验检测合格证。2、代理商报名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②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③生产厂商的销售授权书④生产厂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⑤LS0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⑥投标设备的检验检测合格证。同时,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喀什地区内的售后服务点营业执照(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六、报名时间地点:请于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5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00,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公安边防总队机动支队;
联系人:辛洪泽、降龙照;
联系电话: 1389981388018197672095。
八、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托克扎克路103号;
联系人:仲晓晖;
联系电话:0998—2306749、13709982508。
九、监督单位:新疆公安边防总队;
监督电话:0991-5812124、5812126。